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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高智晟律師(參見本報一九七期),從一個滿山遍野尋挖藥材的男孩,到像牲口一樣幹活的煤窯童工;再從為混口飯吃而參軍的士兵,到走街串巷的菜販。這樣一路從陝北的農娃,奮鬥而成為赫赫有名、敢為法輪功學員打官司的中國「十大傑出律師」……本報特別連載其傳奇的人生故事。
那次我和弟弟打工的煤窯坍方,把弟弟的腿給砸了,砸得骨頭都露出來了。當時我的第一反應就是發瘋地在現場找破舊報紙,燒成灰,死命地摁在我弟弟的傷口上。把弟弟從巷道裡揹出來的時候,頭腦裡根本沒有送醫院的意識,只是希望弟弟不用幹活,老闆給養一段時間。可老闆說我們那九個月吃超了,分文不給就把我們趕了出來。既然是吃的花銷遠遠大於勞動所得,還順便把我們那床髒得能敲出聲音的被子也扣下了。那一幕是很悲慘的,書上經常說舊社會窮人牛馬不如,我們那時真是牛馬不如,可那是一九八○年。
六神無主的我把弟弟揹到一個農民廢棄的窯洞裡。晚上被窯子主人發現了,他和他婆姨來問「你們是不是小偷?」我們不說話,問什麼也不答,覺得自己和死去的人沒有什麼區別了。那婆姨非常善良,說「別問了,看來是兩個可憐的孩子,就讓他們住這吧。」他們走了不到半小時又折回來,給我們送了點吃的。那是他們的食物,那些東西今天想起來真是連豬都不吃。
男主人非常瘦小。我們正吃的時候,他問我願不願意給他幹活?我迫不及待地說願意,只要給我吃的,能把我弟弟養活。他說「我們也很窮,你弟弟的飯我們管不起,但你給我幹活,我每天付七毛錢。」
當時七毛錢能買到兩大袋餅乾。我每天去幹活,委託主人給弟弟買兩袋餅乾,送點水。整整一個月,我兩頭不見太陽,早上天不亮就去幹活,晚上回去天已漆黑了。每天晚上回到窯洞,第一件事就是摸到我弟弟,感覺他身上的溫度,他均勻的呼吸……
一個月以後,弟弟的腿奇蹟般地好了,沒有花一分錢的醫療費。窮人的生命力極強。 弟弟好了以後,我和他合計,我叫他到西安找二哥,我自己之前給另外一個人修橋打工,他欠我四十三塊的工錢,我要留下來要那些錢。
向那個農民預支了十四塊錢(我看到他也是向別人借的),我把弟弟送上了車。他在車上,我在下面,我們兄弟倆大哭。當時心裡非常茫然,尤其我,不知道還能不能再見到弟弟,畢竟他那時候只有十五歲。
之後我繼續給那農民幹活,二十天把工錢抵完後,我又多幹了一個星期,給他的窯洞倒土。臨了,這個農民抱著我流著淚說「你是個好孩子。你拿了十四塊錢以後完全可以走掉,你要走掉了我們心裡也不會有多少怨恨,可你不但沒走,還給我多幹了幾天活!」
那段時間我也沒什麼複雜的思想,第一是要把那四十三塊錢要回來;第二是想當兵。我的二哥當過三年兵,聽說部隊上吃得很好,另外我隱隱約約地想過當兵或許能改變自己的命運。
我住的窯洞離要錢的地方相隔四十公里,我平均兩、三天去一趟,每次總是悻悻而歸。最後只好放棄,身無分文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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