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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5 期 2004/12/23 -- 2004/12/19 論衡
 
禁止酷刑犯入境 布希簽署法案(4版)
楊德裕  
 

【記者楊德裕綜合報導】美國總統布希十七日簽署「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國法案」,授權司法部追蹤犯有戰爭罪、酷刑、群體滅絕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權的外國人,限制其入境或將其驅逐出境。

根據這項新法案,應驅逐出境及不准入境的酷刑犯範圍已經擴大,包括曾經酷刑折磨他人、犯下群體滅絕罪行,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

報導中說,這項法案擴大司法部的權力,還擴大禁止入境和驅逐出境的理由:包括在國外參與實施酷刑和殺人的外國人,撤銷對「群體滅絕」和「特別嚴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作為依據的限制。

據本報特約記者魯明所述,部分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國官員已在美國被判有罪。其中北京市委書記劉淇已於八日被北加州地方法院判決有罪,其原告曾在北京遭到嚴重毆打及酷刑,其中瑞士和中國公民各兩名、法國和美國公民各一名。

此外,近兩年來,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大連市市長夏德仁亦遭美國法院宣判對法輪功成員實施酷刑A149和非法逮捕、拘禁罪行成立。依據布希簽署的新法案,這些中國官員都將被限制入境美國,或遭到司法部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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