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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台灣人權促進會於三日召開「台灣十大人權新聞」發表記者會暨「踐踏人權獎」頒獎典禮。十大人權新聞的發表,是台權會每年在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前的重要工作。為使結果能較為客觀,台權會廣邀各社運團體提供意見,在卅二則新聞中,票選出前十大,並將其分為「美麗」與「哀愁」兩大類。但令人哀愁的是,「美麗」竟只占了兩席,可見人權此一課題,確實仍需各界更積極的參與和關注。
在十大人權新聞裡的兩個「美麗」,一個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成立,該基金會經費來源為司法院,成立目的在於協助弱勢者「打官司」,讓「打官司」不再只是有錢人家的特權。「釋字五八二號:落實嚴格證據法則」則是另一個美麗。台權會張佳臻表示,此一修正乃是針對刑事訴訟法,在過去的證據認定,共同被告對自己不利的供詞,會被列入證據,作為判決的依據,但這可能會造成被告有被刑求或其他外力影響其說詞的可能。所以經過釋憲,明訂落實嚴格證據法則,保障人權又向前邁進一步。
而在「哀愁」的部分,包括樂生療養院忽視院民人權;來台尋求政治庇護的陳榮利、燕鵬人身自由受限;真調會條例違反公正客觀;「釣魚」方式辦案異常;「同志轟趴」未審先判;「記者平宗正殉職事件」潛藏的保障的不足;「移民法」歧視外籍移民;觀護法草案研擬以科技設備監控性侵害者。
上述的八項「哀愁」,潛藏著許多的爭議,台權會此一揭示的意義,除了讓社會大眾看見表面的事件,更從人權的觀點照映出問題背後的真相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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