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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1 期 2004/11/25 -- 2004/12/1 真相
 
起訴漸入佳境 中共海外初嚐苦果(6版)
王珍、張揚  
 

甘肅省委書記蘇榮遭尚比亞通緝藏匿 駐加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案敗訴遁走


【記者王珍、張揚綜合報導】幾年來,法輪功學員在海外鍥而不捨起訴發動迫害的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以及積極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近期取得突破性進展。十一月十三日尚比亞警方發出通緝令,要逮捕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蘇榮。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判中國外交官潘新春誹謗法輪功學員罪成立,並明令潘支付訴訟費用及損害賠償。日前消息證實,潘新春已悄悄離開加拿大。

去年四月廿五日,加拿大多倫多人契普卡(Joel Chipkar)在當地最大的英文報《多倫多星報》發表一封信,指責中國政府隱瞞SARS疫情造成多倫多十六人死亡;信中還提請人們注意,中國政府一直掩蓋對法輪功的鎮壓。

五月一日,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也投書《多倫多星報》,既為中國當局的隱瞞行為辯護,而且使用誹謗性語言,誣衊契普卡和法輪功成員是「罪惡的邪教」成員。八月,契普卡就潘新春信中的誣衊性語言,以誹謗罪向安省高等法院控告潘新春。法院受理,但被告潘新春數次拒絕法院通告,且拒出庭。原告律師指出,潘新春在加拿大傳播仇恨、誣衊法輪功,不屬於正常的領事職權範圍,不應受外交豁免權保護,而他拒絕接受法院通告、拒絕出庭,藐視法庭更是罪上加罪。

今年二月,法官在潘新春缺席的情況下,判決潘新春誹謗罪成立,判他付給原告一千加幣象徵性賠償金,並須承擔訴訟法律費用一萬加幣。

潘新春被控有罪,據聞中共心急如焚,向加拿大外交部施壓,要求干預法院審理。為此,加拿大外交部發言人向媒體表示,此案由法庭審理,外交部不介入,並指責中國駐加使館「介入加拿大的內部事務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最近,在法院要強制潘新春賠償時,加拿大外交部一名官員證實,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已經離開加拿大。
蘇榮的案子發生在非洲尚比亞。今年十月底,甘肅省委書記蘇榮,隨同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率領的百餘人,訪問中非四國。十一月初到達尚比亞,蘇榮在十一月四日接到尚比亞高等法院傳票。

法輪功學員以蘇榮在甘肅及他先前在青海與吉林任職時,對法輪功的迫害並導至多名法輪功學員死亡,告他觸犯酷刑等罪。蘇榮為此脫隊滯留尚比亞等候傳訊。但十一月八日與十三日蘇榮兩度拒絕出庭,因而被控「蔑視法庭罪」。法院除通緝蘇榮外,並已通知尚比亞邊境管理部門,在法庭作出有關裁決之前,禁止給蘇榮放行。截至記者發稿為止,該訪問團已返回中國,蘇榮則不知去向。

據稱,蘇榮高價聘請的律師給蘇榮的建議:繼續在尚比亞境內躲藏,或以非法途徑逃回中國。但若採後者,蘇榮以後走出中國國門就可能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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