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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5 期 2004/10/14 -- 2004/10/20 真相
 
拆遷──中共官員最後的創收(7版)
本報訊  
 

【本報綜合報導】改革開放後的中國,中央放權讓利,但經濟事務不分大小,都得經過審批,因此形成名為「中央集權」,實則「地方諸侯稱霸」的現象。又因缺少監督機制,立法、司法都在行政之下,官場上行政裁量權毫無約束,各級官員極易弄權腐敗。結果是,各單位都努力「創收」。所謂創收,就是利用公權力營私謀利,賺取非分之財。

改革開放以來,國營事業、國家財產被一一變賣,目前剩下最大一筆國家財產就是土地。於是,強制、暴力拆遷,強取土地牟利不斷,官員如火如荼的創收後,哀鴻遍野的災民變成上訪大軍,在前往北京的大道上絡繹不絕。

為了順利召開四中全會以及慶祝十一國慶,中共對北京上訪者進行了一個多月的嚴厲打壓。「中國人權」公布,僅國慶前半個多月,北京政府就抓捕了超過三萬名進京上訪者,其中包括申請萬人大遊行的葉國柱及鄭明芳。更多的上訪者在半途就被各省派出的公安「截訪」抓回關押。不過,上訪人士並沒有因此被嚇退,過去逆來順受的上訪者現在已經敢跟公安對抗。

「美國之音」報導,中國建設部七月四日公布,今年截至六月廿二日,到建設部上訪的徵地拆遷人數共四千多批,將近二萬人次,已超過去年全年的數字。

另據「國際人權觀察組織」今年三月公布的一份專門針對中國強制搬遷的報告所述,許多中國公民遭遇了強制拆遷,甚至暴力拆遷,侵犯了中國法律和國際法所保護的基本人權。該報告所陳述的拆遷及相應的抗議規模廣泛,無所不在的官場腐敗,將有勢力的開發商和地方官員的利益聯繫在一起。

十月七日出版的《遠東經濟評論》,也大幅報導了中國「法院不工作」(When Courts Don’t Work)導致不斷成長的上訪大軍。這些人把冤屈寫在身上,堅毅又無奈。


﹝新聞小辭典﹞何謂「上訪」

「上訪」是中共獨有的現代告御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這種權利可通過寫信或親自拜訪的方式進行,故稱為「信訪」。據此,國務院與各省都訂有〈信訪條例〉。

又因〈信訪條例〉規定,信訪人的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做出處理決定的有關行政機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國務院〈信訪條例〉第十條),在向上級機關提出時,就被稱為「上訪」。

上訪不是向法院提出告訴,而是向行政機關提出的申訴,也就是行政救濟。在司法不獨立、法院普遍不公的中國,人民經常含冤莫白,「上訪」成為唯一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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