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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設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人權組織「對華援助協會」八月初發表聲明說,根據可靠的消息來源,中國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即將對三位基督徒劉鳳崗、徐永海和張勝其作出一審判決,他們的罪名是「向境外組織提供情報」。
根據「美國之音」的報導,劉鳳崗、徐永海來自北京,張勝其來自山東。他們是在去年十月之前被捕的。在此之前,他們把遼寧鞍山發生的一宗宗教迫害案件寫成書面材料,傳遞給美國的基督教刊物《生命季刊》,以及宗旨是對中國受迫害的基督徒提供援助的人權組織「對華援助協會」。
該協會的發言人傅希秋說:「整個被抓被指控的罪名都是非常不合法,非常可笑的。如果說報導一個宗教受迫害的案件成了國家機密。這是很荒唐的。」
傅希秋說,假如宗教受迫害事件都可以構成國家機密,那麼,人們不能不聯想未經發表的此類所謂國家秘密何止千千萬萬。
「美國之音」在報導中說,中國憲法規定中國公民有宗教自由。但是,中國政府的法規則規定,宗教信徒的宗教活動必須從屬於執政黨共產黨的領導,否則就屬於非法活動。根據中國的刑法,向境外組織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的人,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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