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江案歷時一年半一波三折,中共透過外交途徑施壓,聲稱報復。(大紀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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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石青、張文/報導】法輪功起訴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一案的上訴案,五月廿七日上午在芝加哥的聯邦第七巡迴法庭進行了首次庭辯。法輪功委託律師泰蕊‧瑪希(Terri Marsh)向法庭陳述原地方法院以國家元首豁免權駁回此案的三點錯誤,要求上訴法庭法官推翻地方法院的判決。
庭辯中,瑪希律師舉出各種理由,說明一個國家元首所犯下的、非官方的、並不代表政府的個人罪行,不能因為是元首而免於起訴。美國行政部門給地方法院提出的江澤民是國家元首,並享有豁免權的建議是無效的。何況現在江澤民已不再是國家元首,更不能享有元首豁免權。
此案另一爭議點是,美國行政部門迫於中國的壓力和政治原因,擔心如果中共領導人在美被起訴,美國總統是否也會在他國被起訴。對於這一點,瑪希律師引用了布希總統的父親老布希總統的話說,當他簽署了酷刑受害者保護法的時候,就意識到他也受這個法律的約束。瑪希表示,美國花費了上千億美元試圖幫助亞洲國家建立完善的法律機制,她自己以嚴格的法律來保護人權,是極為重要的。
庭辯上,美國司法部代表證實中國對人權嚴重摧殘和迫害的事實,並表示美國政府曾對此提出強烈批評,但對此案,他們有更多的外交和政治上的考量。
原告的中國事務顧問張而平表示:「我們對司法部代表重申美國政府強烈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並認同此迫害的嚴重性和廣泛性,感到欣慰。但任何外交和政治的考量都不能超越憲法的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以外交考慮來代替法律,那就很可悲了。」
二○○二年十月,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控告江澤民。被告江澤民表面上至今沒有回應,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等對今天的上訴開庭也保持緘默,但私下中國連續通過外交途徑與美國交涉,威脅說如果不取消訴訟案,中美關係將面臨危機,中共會有嚴厲報復。
面對這種威脅,三十八位美國國會議員以「法庭之友」身份給法院的聲明書,強調應基於法律標準由法庭解決,不能迫於強大政治壓力而妥協。然而地方法院仍於去年九月,以國家元首豁免權為由程序上駁回此案。
如果上訴法官的裁決對原告不利,此案還有機會嗎?瑪希表示:「如果法官作出這種裁決,我們會上訴到最高法院;如果還不贏,我們會向聯合國酷刑委員會控訴;如果還不成功,我們再提交到聯合國群體滅絕委員會。不管結果如何,訴江案要結束嗎?還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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