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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2 期 2004/5/6 -- 2004/5/12 論衡【大紀元觀點】
 
近墨者黑(2版)
大紀元  
 

港府越靠近中共,就越感染中共的邪惡本質,正驗證了所謂的「近墨者黑」。

台灣法輪功學員為參加五月一日在香港舉辦的「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四月底分別前往香港。事先已經有不少人得不到香港的入境簽證。而持合法簽證者抵達香港機場後,有二十四位被無故遣返。遣返前羈押留置問話的幾個小時裡,手機、照相機、錄音機等,都被強行扣留,行李被多次徹底翻查。

在這期間,沒有人獲得所謂的〈給予在羈留人士或在入境事務處接受調查的人士的通知〉。但在遣返時,警方竟然在這張〈通知〉單上偽造簽名,假裝被遣返者已經看過這張通知。

就在這張〈通知〉上,清楚註明受羈押期間「可打電話給親戚及朋友;可私下打電話給領事、律師或大律師,或以書面或親自與他們聯絡;可要求獲得一份由香港律師會提供的律師名單;在與入境事務隊人員會面時,可獲准領事、律師或大律師在場;……」等等,但事實上任何一項要求都被粗魯的拒絕了。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法輪功學員何秀娥女士被押送途中,竟然在腳上被注射了不明藥物,讓她返台後感覺全身酸痛。

香港在九七以前雖然是英國殖民地,但香港人與旅客的自由、合法權益與基本人權,都受到港府的保護與尊重。回歸後,港府屢次無理、粗暴遣返法輪功學員。過去,還以「中國領導人要去香港怕被干擾」為由強詞奪理;今年,這個理由並不存在,然遣返依舊,顯見香港自由度每下愈況。

香港警方以「例行性的檢查」說詞,隨意羈留禁制旅客,而且公然偽造文書,違反香港法律賦予受羈押人與外界連繫的權利。看來,執法人員的法治觀念也所剩無幾。

法輪功在香港是合法的團體,舉辦的是合法的活動。警方以「保安理由」遣返台灣學員,卻不敢承認因為他們是法輪功學員。但員警私下交談又說是因為法輪功,顯然知道這是壓制思想信仰自由、違反基本人權的行為。知道又不敢承認,這豈不表示明知故犯!?

港府這種違法、殘害身體、迫害人權的行為,越來越像中共政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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