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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南方媒體集團下屬的《南方都市報》和《南方周末》是中國最受尊重、最受歡迎的報紙。然而,廣州法院三月十九日分別以管理腐敗的罪名,判處《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十二年有期徒刑、前總編輯李民英十一年有期徒刑。同時,又以挪用公款的名義逮捕了現任總編輯程益中。
披露SARS疫情 引發秋後算帳
這項「媒體整肅」的舉動立刻引起軒然大波,被認為是典型「秋後算帳」的政治迫害手段。理由很簡單,去年二、三月間,《南方都市報》多次努力突破中國信息的封閉體制,公開報導SARS疫情;四月廿五日,又刊載〈一大學畢業生因無暫住證被收容並遭毒打致死〉一文,揭開孫志剛事件黑幕,促成不合理的〈收容遣送辦法〉的廢止,掀起了公民權利運動的浪潮。《南方都市報》因此得罪了不少掌權部門,被認為是該報領導層集體獲罪的真正原因。
前紐約「中國人權」執行主任、現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中國互聯網專案主任蕭強對《紐約時報》說:「這些審判和判決對中國媒體改革是個沈重打擊,它表明,中國領導人擔心媒體失控,因此決定反擊。」
然而,數十名著名記者和學者罕見地遞交請願書,為喻華峰等人鳴冤。發起人士包括: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展江,《中國經濟時報》首席記者王克勤,著名雜文家與時評家趙牧,《新京報》北京新聞部主編陳峰,《中國青年報》首席記者劉暢等人。他們認為,該案的諸多疑點已經「給懷疑中國言論自由和新聞輿論監督遭受嚴重限制的境外敵對勢力提供口實,使黨中央和政府的聲譽受到損失」;並直指《南方都市報》一案「存在諸多疑點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呼籲「中國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最高司法機關依法監督此案」。
今天是「看客」 明天會淪為「被看的人」
文化界多位詩人、作家更公布一封「關注南都案──公開簽名信」,言明本著《中國人權白皮書》賦予公民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強烈呼籲:「公眾知情權和媒體監督權應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司法保障!程益中和喻華峰無罪釋放!」這些文化人並感性的寫道:「如果不公開申明我們的態度,那麼我們對恥辱的感受就會成為真正的恥辱,如果我們今天是『看客』,我們明天也會成為『被看的人』。讓我們以公民的名義,做一點身體力行的事情。」
在中共高壓的言論管制下,媒體眾所週知只是「黨的喉舌」。「中共中宣部」動輒以「穩定壓倒一切」為由,封殺上訪、疫情、民工欠薪等報導。中共更不時祭出「洩漏國家機密」莫須有的罪名,以言入罪。然而,此次的《南方都市報》事件,不僅看出中國媒體的一絲風骨,諸多有識之士力挽狂瀾,不惜「螳臂擋車」的大力聲援,讓人嗅出不平凡的中國民間力量。
反觀台灣,目前社會公認有兩大亂源:政黨惡鬥與媒體亂象。這次總統大選再度印證這一事實。其中自詡為「第四權」、理應「公正客觀」的媒體,為求收視率,居然在大選開票時,公然「灌票」;之後又極盡煽情能事,鼓動社會不安對立氣氛。媒體的墮落,已然成為台灣民主進步的絆腳石。和對岸的《南方都市報》一案兩相對照,台灣媒體是否該深自反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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