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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月繳交午餐費之後,學校就會傳遞一份表格,要導師(幫忙收費)核對繳費學生人數,並確定「優惠學生」名單。
「優惠學生」原本只有一種,是指符合規定,譬如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中低收入戶沒有補助),由政府編列欲補助午餐費。可是,還有一些學生也面臨困境,譬如:家庭發生急難,家長突遭失業、正在申請補助中,家境不好、申請低收入但某些條件不符合…等,他們確實無力支付餐費,但得不到公家補助。因而,我們請廠商「吸收」、免費供餐,解決貧童的困境。
「列冊貧童」由政府負責;「未列冊貧童」要另外設法協助,否則那些孩子處境堪憂、學業可能中輟。以往,「未列冊貧童」只有幾人;近年來,人數不斷增加。以我任教的學年來說,「列冊貧童」三人,「未列冊貧童」十幾人,全校統計人數更多。也因為如此,廠商感到吃不消,已經向學校反應;一旦「免費供餐」取消,那些貧童的午餐,將是棘手問題。
92年8月24日聯合報11版「台灣的貧窮政策是該大翻修了」,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表示,許多社會救助、給付、減免,都和「貧窮線」有關,劃入貧窮線者,享有全部福利,是「全有」;因為不合理因素被排除者,或是貧窮邊緣戶,則是「全無」,只能靠自己。貧童午餐補助,也是如此。貧窮用二分法,一條「貧窮線」決定窮與不窮、補助全有或全無,既不適合、也沒道理。
待援的貧童,遠比政府「認定」的貧童多。教育部統計,國內約有七萬名學童付不出午餐費;台灣世界展望會表示,國內仍有二十萬貧童等待援助。前者是「列冊」、後者包含「未列冊」,相差三、四倍。只補助「列冊貧童」,並沒有面對事實、也不能全面解決事情,政府要正視這個問題。
政府應該翻修貧窮政策,取消不合理條件,給貧窮邊緣者(包含貧童)若干補助;同時,社會也要透過各種管道,給予「未列冊貧童」協助。學校愛心基金、社區資源、慈善機構,都是可行的法子;個人善心捐款、家庭主婦多準備一個便當,也可以協助貧童、免於挨餓。「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這句話有道理且感人,我們要共同努力,才能落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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