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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政府提出「新十大建設」的構想,準備以五年五千億的特別預算優先執行。這項政策引起社會上相當熱烈的討論,其中一個重要的疑慮就是,會不會造成「債留子孫」的結果?
父債子還只是遺產的轉換
所謂「債留子孫」問題,是指子孫的負擔會增加。在這個意義下,以我有限的經濟學知識,「債留子孫」的問題應該是不存在的。其原因如下:假如現在政府決定向你課一筆稅,拿去造一座橋,對你的下一代會有什麼影響?答案是,你的下一代會有一座橋,但少掉一筆可繼承的遺產。如果政府決定用發行公債的方式,改向你的下一代收取造這座橋的所需費用,你的下一代負擔會增加嗎?答案是,不會!因為政府沒有對你課稅,所以他所繼承的遺產也增加了。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台灣目前的負債比率只佔GDP的34%(比主要先進國家都低),而且都是內債,沒有外債,這就使得問題更加單純。假設政府需要向你收1000元的稅,但是你目前的財務比較困難,因此政府決定先用發行公債的方式支應。你的鄰居王先生購買了公債,因此他等於替你先墊了這1000元的稅。假設年利率5%,到了明年,政府向你收取1050元的稅金,透過公債還給王先生。我們能夠說:「政府今年發行公債,是把債務留給明年的人民」嗎?當然不能。政府把債務留給你,但也把債權留給了王先生!政府只是以發行公債的方式,讓你的鄰居先幫你繳今年的稅,而你該繳的稅留到明年再繳而已。
要不要公共建設才是關鍵
換句話說,問題的焦點應該是「我們需不需要這些公共建設」,或者「如何能讓這些公共建設做得更好」,而不是「會不會債留子孫」。只要我們決定要做這些公共建設,就必須在「現在繳稅」或「透過公債支應,將來再繳稅」兩者之中擇一,沒有其他選擇;我們不可能說:「我要這些公共建設,但我不要增稅,也不要子孫來還公債!」天下就是沒有這種白吃的午餐。
用舉債的方式支應公共建設,如果有什麼副作用的話,那就是會因為增加固定的利息支出,降低以後政府財務調動的彈性。另一個問題是,目前的政府會不會因為錢來得容易,而揮霍浪費。即使如此,我們應該探討的議題也不是「債留子孫」,而是「我們是不是以有效率的方式,完成子孫真正需要的建設」。
至於目前政府決定以舉債的方式來支應新十大建設是否合理?我的看法是,如果這五年五千億是投資到真正需要的公共建設上面,那麼以目前景氣剛剛復甦,民間消費及民間投資的信心才正在恢復的情形來看,政府以舉債的方式,讓所得較高、邊際消費傾向較低者,先墊出這一筆建設所需的資源,是相當合理的選擇。無論如何,這當中還有適法性的爭議,以及選舉帶來的政策發動與延續性問題,就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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