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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新網9月24日報導,自1997年以來,某基層檢察院共立案偵查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等「村官」,發現其不擇手段斂財,共有八大黑招。
第一招/工程款裡:撈
村興建養老院等工程,村官藉機在工程款裡斂財、收賄「撈」錢,這是普遍現象。
第二招/招待費裡:摳
招待費單據五花八門,不用正式發票,用煙盒自製「土發票」,村官從中「摳」利。
第三招/返還款中:分
農村幫上級收取農業政策稅、農林特產稅後,上級政府拿出一部分獎勵村組織,村幹部卻將它「分」給自己。
第四招/集資款中:提
地方集資攤派盛行,村官趁火打劫,私自加碼,再將它「提」到了自己的腰包裡。
第五招/保險費裡:藏
村幹部養老金保險,規定個人承擔一部分,村官把自己承擔的部分「藏」起來,擅用公款支付。
第六招/「黑地」裡:淘 村務長期不公開,村民不知村集體耕地的具體數量。村官渾水摸魚,私自耕種「黑地」淘錢。
第七招/土地批租中:尋
有些村個體私營企業比較發達,村官利用批租土地受賄「尋」租。
第八招/變賣財產中:削 村組織變賣集體財產時,村官藉機「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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