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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8 期 2003/9/11 -- 2003/9/17 論衡【經濟論衡】
 
補貼供給者還是消費者? (6版)
劉孟奇  中山大學政治經濟學系助理教授
 

前幾天,參加一個老人醫療照護的座談會,與會者認為:政府補貼照護費用給供給者(例如養老院),還是給消費者(老年人),對於政策結果,其實會產生重大差別。

這個議題的背景是:隨著台灣人口高齡化,如何對於有照護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服務,成為許多家庭煩惱的問題。特別是對不少低所得的家庭而言,這樣的問題尤其嚴重。


補貼照護機構 老人沒選擇

政府很早就注意到這個問題,也投下鉅額經費,協助低所得的家庭解決老年人的照護問題。但是到目前為止,政府的補貼方式主要是直接針對照護機構,對於土地、建築、開辦與運作經費上給予大量挹注。在一個照護機構動輒補助幾千萬的誘因之下,也的確吸引了相當多的民間資源投入興辦照護機構。

問題是:絕大多數的老年人都希望在家安養,希望他們的老年生活仍然能夠在自己熟悉的家人、鄰里與社區度過。對他們而言,政府所大量補助的機構照護方式,等於是把他們從家庭與社區脈絡中抽離出來,予以集中安置,這顯然難以契合他們的需要 。


直接補貼老人 廠商創意多

這幾年,政府委託台大公共衛生學院衛政所進行一項實驗性的社區型醫療照護計畫。在這計畫的社區裡,政府直接補貼需要醫療照護服務的家庭,並且允許他們在兩、三家合格廠商所提供的產品之間進行選擇。

就滿足這些家庭的需求而言,實驗結果相當成功,特別是由於消費者擁有在競爭廠商之間選擇的權力,使得廠商積極開發出許多以社區為基礎的新服務。

舉例而言,對於出現老人中風情況的家庭,他們可以提供成套的諮詢服務,供應居家照護與復健所需的知識與設備。他們也成功地媒合在家裡照顧學齡前兒童的婦女與需要托顧服務的家庭,讓前者在受過適當訓練之後成為社區托顧員,協助解決後者對於白天托顧的需求。

除此之外,這些廠商也針對不同的需求,開發出相當多元的產品,使得照護產品的種類、計價單位、產品組合,都變得相當靈活有彈性。

參與這個計畫的不少專家都認為,政府不能完全不介入醫療照護。但是,他們也體認到,其實政府的介入,仍然可以借重市場競爭的力量,來提升其所投入資源的效益。

關鍵性的作法,就在於直接補貼消費者,而非生產者,讓消費者透過消費的選擇,鼓勵廠商創新以滿足需求,而不是在補貼生產者之後,反而讓其握有宰制消費者選擇的力量,甚至讓補貼所造成的不公平競爭抹殺了創新與進步的動力。

我相信這個關於醫療照護的故事,也能夠對現在紛紛擾擾的教育問題提供一些有用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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