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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4 期 2003/8/14 -- 2003/8/20 論衡【人間的道理】
 
新聞虐待 (6版)
吳豐山  公視基金會董事長
 

新聞有大新聞與小新聞之分,不過,再大的新聞都不值得一連數日甚或數週,排擠掉對人間其他事情的關注。

一架飛機掉下來,死了三百人,這個「新聞」牽涉到三百個家庭以及他們為數眾多的親友同事同鄉同學的關懷,牽涉到今後要搭飛機的廣大人群的關注,牽涉到一家航空公司的存亡;這當然是不折不扣的大新聞。

不過,每天報紙十幾個版面鉅細靡遺,或者每天電視十幾個小時不斷訴說,甚至鏡頭一再重複,這有必要嗎?

我注意到一個事情:台灣報紙上的標題用字,近十幾年有越做越大的趨勢,最近這一年更變本加厲,有時候連誰中了一個什麼獎,都可以做出第一版橫跨全頁的大標題。

讀新聞學的人都知道有「典範報紙」;它們製作嚴謹,影響力廣大,這種報紙就不可能出現那種極盡渲染之能事的大標題。

在電視事業的領域裡,也有「典範電視」,他們每一天不斷自我檢驗;檢驗它們提供的新聞正確?提供的資訊有用?提供的娛樂真正讓人快樂?

我有一種很不好的感覺,感覺到台灣的傳播事業工作者正逐漸喪失堅持理想的勇氣,甚至於因為怕比別人少一版,所以要多編一版;因為怕比別人少播一次,所以要多播一次……。

其實,傳播事業的最大價值在於「取捨」;「取」對人群有益的東西傳播出去,「捨」對人群無益的東西攔將下來;因為善用這種「取捨」權力,所以服務了社會,進而贏得社會的尊重;假使放棄了這個權力,就變成「傳聲筒」,變成「新聞販子」,變成不值幾文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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