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3年7月20日,台灣法輪功學員於大安森林公園舉行燭光悼念會,紀念在中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攝影/連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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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的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下令全面鎮壓法輪功。四年來中共無所不用其極,據不完全統計,已有7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至少6,000人未經律師辯護被非法判刑(最高達18年);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100,000多人未經法律程序被送進勞改營。但是,法輪功不但沒有被中共消滅,在世界六十幾個國家反而蓬勃發展。如今,各國更把江氏及其政治集團份子陸續告上法庭,讓邪惡曝光。七二○這一天,各地舉辦紀念活動,值得人類反思。
這場腥風血雨導致上百萬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迫害遍及中國大陸,陰謀延伸香港和台灣,其手段之狠毒及恐怖,尤甚於目前SARS對人類的侵害。
國際人權惡棍──江澤民
國際特赦組織於2001年,將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列為年度人權惡棍 (human rights scoundrels)。該組織美國分部執行長舒茲於其記者會上表示:「我們將江澤民列入名單,因為他依靠刑求、迫害弱勢團體,以及壓制言論、結社和宗教自由,鞏固中國共產黨的權力。」他特別提到北京當局取締法輪功,以及監禁許多華裔美國人士。
2002年3月6日美國「保護記者委員會」公布,中國去年連續第三年成為囚禁最多記者的國家。委員會再將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列為十大傳媒公敵之一。
2002年3月31日,美國國務院公布了年度世界人權報告。人權報告說明中國在繼續嚴重踐踏人權,大面積地以各種手段踐踏人權,包括法律之外的虐殺和酷刑。有關法輪功學員受到迫害的部份,人權報告說「中國政府繼續鎮壓法輪功精神運動。成千上萬名學員被關押在監獄、不合法的勞改所、精神病院或者其他特殊的轉化中心。」並說「據報導,自從一九九九年鎮壓開始以來,已有幾百名法輪功學員在拘留所死於酷刑、虐待或忽視。」
2002年7月24日,美國國會以420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第188號決議案,敦促中國江澤民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
2002年10月7日美國國務院把中國列為世界六大踐踏宗教自由國家之一。
2003年5月12日梵諦岡官員披露,中國信仰自由程度惡化。
2003年5月13日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發佈年度報告,指責中國的宗教自由每下愈況。
2003年7月2日美國國務院發表談話表示,中國人權狀況倒退。
反人類之罪行 罄竹難書
江氏之「反人類之罪行」,已在國際上引起嚴重關切。其主要罪行有:
─非法發動對法輪功恐怖鎮壓,剝奪上百萬法輪功學員的生命、財產和自由。眾多越過封鎖傳到海外的死亡案例,顯示迫害常用的手段是殘酷的折磨,包括電刑、老虎凳、水牢、剝奪睡眠、曝曬、冰凍、火烙、強迫重體力勞動,鼓勵其他犯人虐待法輪功學員以獲取減刑……等等,被迫害致殘者無數。甚至將孕婦迫害至死,連在襁褓中的幼兒亦隨母親被迫害至死。
─非法成立「610辦公室」,專事於統籌並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之最高指導機構。它是一個蓋世太保式的機構,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三光政策。
─非法濫權,掌控中國媒體污衊誹謗法輪功,並在世界各地發起反法輪功宣傳。江氏集團有系統的在國家控制的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等媒體上大量造謠誣蔑和惡毒攻擊法輪功,迫使學校、政府部門及各種企事業單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使法輪功學員無法上學,無法工作,無法有正常的社會交往,無數的家庭破裂,無數人流離失所,眾多的法輪功學員無法生存。
─非法使用精神禁藥,建立洗腦中心,將健康人強行送進精神病院,注射損害神經的藥物,用以摧殘和搗毀法輪功學員身體及意志。
─非法地在海外,例如在美國、澳洲等地,對法輪功學員人身施暴及財產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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