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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跨海人權訴訟案,已經創下香港法院的首例。台灣法輪大法學會本月九日上午,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記者會,主持人台大政治系主任明居正教授指出,這是台灣人民首度控告香港政府違法侵犯人權。
遭遣返的台灣法輪功學員朱琬琪、廖曉嵐、張震宇和盧麗卿夫婦,以及香港法輪功學會發言人簡鴻章等六人,已在本月四日委任香港人權律師 Paul Harris,將女學員受傷和入境處官員處理不當的相關證物和訴狀,遞交香港法院,控告香港政府。 學會要求香港法院宣告:一、港府入境處強制遣返之行政決定違法;二、遣返過程中所使用之暴力手段違法;三、對這四名原告的非法拘留 (包括對其中二人所使用的暴力),判處港府負懲罰性賠償責任。 早在今年三月二日,呂副總統便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身份主動於總統府召開記者會,聲援今年二月間被港府強制遣返的80餘名法輪功學員,譴責香港政府漠視人權,證明中共宣稱回歸後的香港一國兩制政策徹底失敗。
根據法輪大法研究學會提供的資料指出,這些台灣的法輪功學員都持合法簽證入境,未攜帶武器、違禁物品,更無任何前科,足以符合港入境處人員所宣稱的「保安問題」的要件。被強制遣返的人,有美國著名大學的碩士畢業生、有美國的執業律師、有台灣國營事業機構的公務員,這些人包括男女老幼,都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卻於二月間訪港參加心得交流會時,被強行留置機場,並被遣返。
據了解,香港政府不依國際人權公約及香港自治條例而強制拒絕法輪功學員持合法簽證入境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前年、去年都有大批台灣的法輪功學員遭到同樣的待遇。對有東方之珠美譽的香港來說,其實已經蒙上一層來自北京的沙塵,台灣民眾應該關注香港民主自由開倒車的事實。
原告之一的朱婉琪律師表示,訴訟本身的目的,在於讓華人乃至國際社會看清,這次香港政府屈從於北京所做的不公不義的行為;訴之以法,予以揭發,是為了讓香港有機會彌補錯誤。他說,他們要求香港法院宣告,港府的行政決定與過程的暴力已經違法。由於香港尚無審理此種案件的經驗,因此,原告朱律師表示,最大的勝算端視香港法院是否能依法審理,賠償金額雖然是象徵性的新台幣五萬元,訴訟程序卻需花費新台幣近百萬元,足見這項訴訟賠償金是其次,重要的是讓人們知道,香港人權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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