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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3 期 2003/3/20 -- 2003/3/26 論衡
 
失業洪水與下崗洪水
張清溪  台大經濟系教授
 

人大與政協兩會在北京召開之際,一名聲稱身懷炸彈的下崗工人,闖入路透社北京辦事處。中國失業問題更加表面化了,引起國外媒體討論。

正當台灣為居高不下的5%失業率苦惱之際,香港剛剛公布最新一季失業率已衝到7.4%,而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則宣稱,預期今年失業率會提高到4.5%。


失業率一國兩治

4.5%?還好嘛!

不好。媒體說,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首次承認,這只是「城鎮登記失業率」,「是有侷限性的」,既不包括沒有登記的失業者,也沒反映農村勞動力和農村進城的民工。為什麼呢?這就要看什麼是「城鎮登記失業率」了。

「失業率」是「失業」除以「就業加失業」人數。那什麼是失業呢?中國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只有「城鎮登記失業」;它說,「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是指有非農業戶口,在一定的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無業而要求就業,並在當地就業服務機構進行求職登記的人員。」這是全中國唯一的失業資料;也就是說,只有城鎮有戶籍者的失業狀況。其他人,對不起,沒有失業(資料)。


城鎮戶籍與失業年齡上限

中國的戶籍法規定,農村人口不能到城鎮設籍。這個規定使農人變成世襲制。又因社會保障只及於城鎮,農人變成二等國民。依此規定,農人的失業當然不包括在城鎮失業裡,連到城鎮打工的農民工,失業了也不計入這個城鎮失業裡,因為他們沒有資格去「登記求職」。

定義裡還有一點「在一定的勞動年齡內」是什麼呢?一般國家把受國民教育的人排除在勞動統計外,所以有年齡下限,如台灣只計算十五歲以上人口的勞動狀況。中國則還有年齡上限;文獻上說,在退休年齡的五年前就不能去登記求職了。換言之,男五十五歲以上,女五十歲以上,就不准失業了,失業了也不算失業!因此,中國根本不會有台灣所謂的「中高年齡失業」問題。不是沒有,是不會反映在「城鎮登記失業」裡頭。


下崗不算,農人更不算

去年六月遼寧省有一則報導說,他們對省內的社會保障制度進行改革,「允許下崗的工人正式登記失業領取政府失業救濟金,以解決下崗工人生活貧困的問題」。原來,下崗工人的生活補助是原國企的責任,失業救濟則是國家的事。不少國企已經發不出這些錢了,2001年大慶油田的工潮,以及目前每天發生的工潮,就是這樣發生的。我們也從這裡知道,原則上,下崗工人不是失業工人。

把下崗工人計入失業,失業率會變成多少呢?朱鎔基去年十一月人大會前曾說失業率超過7%,據說就是包括下崗工人。也有人說,這還沒有包括下崗工人。如果再把農村的失業計入失業,中國失業率會變成多少呢?說出來可能有人不相信:35%。


統計失實,昭然若揭

中國官方公布的失業率年年上升:1985年1.8%,1990年2.5%,2000年3.1%,去年4%,今年預估4.5%。這個數字一方面遠離真實情況,一方面也很矛盾。事實上,中國失業統計失實,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了。

因為寫《中國的陷阱》而有生命危險,目前流亡美國的中國女經濟學家何清漣,曾經計算一個數字,證明中國統計詐騙。她說,國家經濟資訊中心報告說,國民生產總值每增加1%,就能夠提供約一百萬個新的就業機會。目前中國每年城鎮新增就業人口約200萬,而每年國民經濟成長7~8%,也就是新增700~800萬新就業機會,除了200萬提供給新增勞動人口,其餘600萬左右可以消化原有的失業人口。這樣失業率怎麼還會年年增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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