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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各銀行拼現金卡的生意真的可以用搶瘋了來形容,廣告宣稱得好像一卡在手就再無金錢上的困擾,從此可以過得舒適的生活。怪怪,這好像跟當初「救急」的訴求大不相同哩,跟「救窮」的關係好像也有點遠了。
最近收到了一封轉寄的電子郵件,內容大概是叫人不要辦現金卡云云。看了裡面驚悚的敘述,差點讓筆者大叫一聲「哪呢」(這不是阿珍夫人愛犬的妹妹,而是what的日語音譯)。雖然暫時我還用不到現金卡,不過,以後要跟阿治或太郎等眾家金主打交道時,肯定會謹慎些。
事情是這樣的,據說辦現金卡時所填寫的申請信用額度,其實就表示要跟銀行借貸的款項。所以呢,如果你拿到那一張卡了,就當作你已經貸款了,就算你「事實上」沒去借錢,也算已經跟銀行貸款囉!所以,如果以後還要去辦信用卡或再去貸款,你的信用上就會出現貸款未繳清的紀錄。
很神奇吧!相信大部分申請現金卡的哥哥姊姊弟弟妹妹們一定不清楚這件事。大部分的業務員為了業績,大概也不會告訴你這個殘忍的事實,錢還沒借到就先負債,想必這會對借錢意願衝擊甚大。而且喔,就算你還清借款了,你的紀錄可能還是負債,因為你的申請貸款的紀錄仍然存在。
那是不是跟信用卡一樣,把卡卡剪掉寄回就一了百了?好像沒有這麼簡單喔,對於信用貸款契約的解除,大多數還是需要書面格式確認的。這情形跟結清銀行戶頭,仍需要辦理一定手續的道理類似,大家一定都明白。所以要解除現金卡,還是要填妥銀行的小額信用貸款終止的申請書,並取得清償證明,才能完全消除借款記錄喔!不過有些銀行不希望客戶解約,會建議你將額度降為零或加註不使用卡片聲明,這只不過是可以防止盜刷而已。如果你真的不再需要用現金卡或真的想清除這項信貸記錄,還是必須要透過解約的途徑。
不可否認,現金卡這項金融商品提供了大家用錢的便利,也節省了大家上銀行打交道的麻煩。不過,在利用這項便利的同時,可要睜大眼睛看清楚契約書及解約的方式,就算銀行不告訴你,也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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