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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8 期 2003/2/13 -- 2003/2/19 真相
 
上訪 — 現代告御狀(上)
張揚整理  
 

中國大陸目前還保留一個人民可以越級申冤的憲法條文。可是,這個類似古代攔轎告狀的法律救濟單位─信訪局,卻經常變成害人整人的煉獄。


冤枉啊!大人!隨著淒厲的喊冤聲,一個弱女子排開眾人,一頭栽地跪倒在衙役前面。一陣大亂後,轎子門簾掀起,縣太爺威嚴出聲:帶回衙門。

這種攔轎告狀的場面,在歌仔戲裡不時可以看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裡,還保留著這樣一條類似的人民基本權利-上訪。只是,負責上訪的信訪局卻經常變成人間地獄。


信訪、上訪、信訪局?

「上訪」是中國社會的通用講法,中共的法律術語稱為「信訪」。這個「信訪」的最高依據,是中共〈憲法〉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為此,國務院及各省都頒訂有〈信訪條例〉。

所謂「信訪」,依據國務院〈信訪條例〉第2條,說明人民可以「採用書信、電話、走訪等形式」,為自己冤屈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一般又稱這種信訪為「上訪」,是因其第10條規定,信訪對可以向有權處理的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提出;因為向上級機關提出,所以就稱為越級「上」訪。

為了處理人民信訪的事務,各級政府都成立的「信訪局」或類似單位。


越級上訪就是違法!

《中國青年報》去年十月二十五日披露,山東省有些村莊在臨街的牆壁上,居然用大字寫著「越級上訪就是違法!」「狠狠打擊越級上訪的犯罪分子!」等等標語。根據國務院的〈信訪條例〉,「越級上訪」根本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怎麼變成「就是違法」?而且還要「狠狠打擊」呢?這樣的標語本身才是公然違法呢!怎麼敢用白漆塗在馬路旁的牆壁上呢?

理由也很簡單,因為越級上訪已經讓村莊的官員活不下去了。農民因為地方官員的苛捐雜稅、貪污腐敗,到政府部門投訴,得不到解決,就越級上訪;再得不到解決,就再越級上訪;再得不到解決,就再……;最後就到北京的中央政府信訪局去上訪。在這層層上訪中,地方政府總免不了吃上排頭,有時甚至要丟了烏紗帽。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們就要「狠狠打擊越級上訪的犯罪分子」了。

越級「上訪」年年增加,為什麼?北京聚集很多走頭無路的上訪者,是些什麼人?信訪局如何迫害越級上訪的「犯罪份子」?欲知詳情,請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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