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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鬧得滿城風雨的鄭王消息,已經有平面媒體開始覺醒,呼籲不要再隨兩人起舞,這當然是可喜的現象。有些平面媒體評論:電子媒體不斷的隨鄭王起舞,歹戲拖棚。真正有關國計民生的重要消息,其比重卻全然失衡。
當然,這我們很同意,媒體應該要扮演好第四權的角色,因為媒體是社會公器,資源不能濫用。我們也知道,就如美國學者Sunstein所說,媒體應該成為社會的公眾論壇。鄭王這件政治大笑話,根本就不應該出現在進步民主國家的媒體上……。
侵犯人權的新聞拒絕看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不看鄭王的消息,我們這些觀眾還有什麼選擇呢?每天發生的車禍、火警、暴力犯罪,千篇一律的消息又有什麼值得報導?更何況有些是無聊且傷害人權的SNG連線報導?
電子媒體記者在偵查不公開的情況下,四處捕風捉影,妄加猜測、對著「嫌疑人」直呼兇手、追問「嫌疑人」你後不後悔?在警方進行高度爭議的旅館臨檢時,不顧當事人隱私地亦步亦趨;在災難發生時,不顧家屬的感受,追問:「現在心情如何?」更令人驚訝的,對於法律學界嚴加批判的釣魚式誘捕,媒體不但欠缺應有的人權觀念,更與誘捕的警察,成了利益共生團體。
鄭王的新聞雖愚蠢但好笑
我們這些觀眾想要問電子媒體的是,你們做新聞真的可以這麼簡單嗎?你們不知道稱那樣做,或毀損別人的名譽,或侵犯別人的隱私,或違反了正當法律程序嗎?如果你們都真的不知道,或者對於媒體觀察基金會的警告充耳不聞,那我們真的寧可多看一些鄭、王的消息,至少鄭、王兩人是自願演出,大家笑一下,沒有傷害無辜小市民。會不會浪費社會資源?別擔心,鄭王兩人的消息,壓縮的是那些侵害人權的新聞報導。
或許會有人說:「電視新聞一點都不專業,就別看了吧!」這可不行哪!雖不專業,但愚蠢得令人可笑啊!若不看,誰講笑話給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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