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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禮拜讀到東華大學紀駿傑教授一篇令人深省的文章,題目是「環境殖民:資本主義生產擴張下的台灣原住民土地與資源權」,裡面論及核廢料與原住民的議題。紀教授指出,針對諸如核廢料之類的有毒廢棄物,社會科學在1980年代以前鮮少關注這個議題,而政府也缺乏一套合理的管理策略。於是,這些廢棄物最常以兩種方式被「處理」掉。
第一種,是由廢棄物製造者任意排放廢棄物,將這些廢棄物的污染後果由某一地區、甚至全球的不特定對象來承擔。
第二種方式則是由廢棄物的製造者依循「最小抵抗路徑」(least resistance path)的原則,將廢棄物丟棄在特定地點及特定人群的生活領域。這些最小抵抗的特定地點,一般便是地理及文化上的偏遠地區,而特定人群當然就是弱勢族群與貧窮社區。
魚罐頭 變成核廢料罐頭
當1980年代之後,許多學者相繼投入研究有毒廢棄物處置地的問題。他們發現這些有毒廢氣物處置地,非常不成比率的座落在少數民族及窮人社區,而美國境內的18個核子廢料儲存場當中,有15個是位於原住民家園。
這樣的問題在台灣也同樣存在,其中最明顯的就是政府在1970年代開始興建核電廠之後,對核廢料的處理是依「最小抵抗路徑」原則,棄置到蘭嶼。根據李亦園教授的研究,當政府於1980年代在蘭嶼開始興建核廢料棄置場時,許多達悟人(蘭嶼原住民)被告知政府要興建的是魚罐頭工廠;然而這座工廠所「生產」的卻是「大型核廢料罐頭」。
經過一連串抗爭之後,政府才放棄要在1995年擴增蘭嶼核廢料場的計劃,並承諾在2002年將所有核廢料運出蘭嶼。但是現在看來,這個承諾能否實現並不樂觀。因為在國內,台電的徵選計劃仍然處處碰壁;在國外,台電試圖將核廢料運往北韓的合約則引起國際的高度關注與不滿。在此同時,堆在既有核能電廠中運不出去的核廢料,則在最近引起台北縣當地居民的嚴重抗議。
回顧這一連串關於核廢料的爭議,我們或許可以下個註腳,那就是罔顧外部性的市場運作會造成「壞的資本主義」,而理應矯正「市場失靈」現象的政府,卻反而只是將嚴重的外部成本轉嫁到「最沒有聲音與抵抗力量」的弱勢族群身上,「眼不見為淨」,以致進一步惡化外部性問題。
核電成本 別漏了核廢料成本
無論如何,罔顧外部性的問題解決方式,終究會造成更大的後遺症。整個核電問題,其實不僅是「核電安不安全」,更是「用核電划不划算」的問題。自由競爭市場的好處,必須建立在「對資源的使用能夠反映其社會成本」的前提之上。
換句話說,如果從一開始,核廢料的處理成本就被誠實地計入台灣的核能發電總成本之中,而非只是將其粗暴地轉嫁到弱勢族群、偏遠地區,整個社會可能早就發現,對於地狹人稠的台灣而言,核電的成本驚人,因此還是早早尋找替代能源為妙,或者也可能透過價格形成壓力,得以改變因為獨佔而效率不彰的電力產業結構。
如果當初在決定要不要續建核四時,大家能先面對「環境正義」的問題,而先達成「各縣市用多少核電,就收置多少核廢料」的共識,那麼在這個前提下,再來討論到底要不要續建核四,也許會有很不一樣的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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