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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1 期 2002/10/17 -- 2002/10/23 讀者天地
 
一國兩制的背信和真面目
王戎凱  
 

日前,香港特區政府公布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叛亂條款」的諮詢文件,準備制定「反顛覆法」,以立法形式禁止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等罪行,在香港各界引起強烈反彈。多個民間團體舉行示威抗議,認為該法可能對香港的言論自由及人權造成嚴重的戕害。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行為」,並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區「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雖然〈基本法〉中對叛國罪有明確定義,但並未落實立法,而今港府的諮詢文件字眼卻措詞含糊,灰色地帶多,警察權力過大,且一旦立法後,解釋權操之於官方,恐有侵害港人自由民主及人權之虞。

尤令人疑慮的是,香港回歸僅五年時間,特區政府即開始大刀闊斧以立法形式強化北京政府對香港的民主自由人權的干預,顯見是經過北京政府的授意以藉此打壓異己,箝制言論,繼而在香港實現「一制」的目的。

北京政府對香港的企圖可謂司馬昭之心,當初「一國兩制」實施前,中共向港人和國際社會做出承諾和保證,香港的民主自由、資本主義制度得以在回歸後繼續維持,並五十年不變,實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僅過了五年,言猶在耳,形勢卻丕變,令人感嘆「一國兩制」不過是個欺騙世人的美麗謊言。

其實從香港這五年的回歸表現不難看出,港府的行政獨立早已被北京政府取而代之,北京政府「垂簾聽政」,港府形同傀儡,不過是給外人看的花瓶而已。至於司法獨立,從大陸人士居港的終審權被剝奪就不難看出,香港終審法院已被中共的「人大」所架空,香港法律只為北京政府服務。而港人的自由民主人權也可能在這次立法後陷入「白色恐怖」。未來不論是支持兩岸分治、支持台獨、支持六四、支持法輪功、反對北京的言論和行為都可能以叛國罪遭起訴。加之無限延伸的解釋條款,建議打擊範圍過度,即使未出現犯罪事實,也可能被假設預期發生而定罪,為「思想言論罪」留下伏筆。針對媒體的「竊取國家秘密罪」也使得媒體就算是為了公眾利益披露一些事件真相而觸雷區,況且秘密之界定令人存疑,媒體的百家爭鳴恐淪為「一言堂」,新聞自由無疑在港將會被打壓。

無獨有偶,澳門特區政府也稍後宣佈將於明年初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制定「危害國家安全法」。港澳同步立法,頻頻向北京政府輸誠,中共插手港澳事務的舉動已越來越明顯,令人不禁擔憂,港澳的自由民主制度可能一夕間灰飛湮滅。

港澳特區政府甘願充當北京政府的「打手」,不但會影響台港澳的事務交流,更使中共以港澳作為「一國兩制」的垂範作用而令台灣效之的幻想破滅,讓人看到了「一國兩制」的背信和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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