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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期 2002/10/3 -- 2002/10/9 論衡
 
無債一身輕
吳惠林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今年8月14日,《台灣日報》刊登了一則溫馨小故事:有位洪姓台南市民,四十多年前向林姓友人借了二十元,日前才在議員的居中牽引下,以二萬元歸還。這個故事至少有兩個很有意思的情節。

其一,債務人和債權人是鄰居,四十多年來債務人時時經過債權人所開的雜貨店,為何拖到現在才還?

其二,四十多年前的二十元,如今到底該還多少錢?而依法是否早已過了追討債務時效?

關於第一點,報導指出,洪姓債務人四十多年前正當二十歲等待服兵役,找不到工作且家境清寒,不但三餐成問題,連入伍的盤纏都沒著落。入伍前夕,翻遍全身找不出一個銅板,乃硬著頭皮向家境不錯的鄰居林姓友人開口借錢,林某二話不說就掏出二十元給他。洪某清楚記得當時花了二塊半買一包煙,吃了兩頓五塊錢的飯,而後揮別故鄉唱起從軍樂。唱了三年之後退伍返鄉,洪某肩負養家重責大任,由學徒做起投入刻印章、打鎖行業,四十多年來始終如一。在這段不算短時間中,洪某一直惦記著這二十元借債,但因四十多年前是台灣民風淳樸年代,向人借錢是很不光彩、很沒面子的事,根本不敢向家人或他人提及這檔事,加上當兵三年,洪某和林某因疏於聯繫而疏遠,竟然一直開不了還錢之口。

洪某表示,每經過林某家門口,都很想衝進去還錢,但每每又心生畏懼而裹足不前,簡直矛盾得不知如何是好。就這樣拖呀拖的,竟然過了四十多個寒暑,可是「借錢不還」的罪惡感不但未曾稍減,心理壓力還愈來愈大。就在瀕臨爆炸邊緣之際,終於下定決心,透過另一位同年紀,與林某也熟識的友人,邀請「鄰居議員」促成這樁還債大事。沒想到林姓債主早就忘記有這件事,反而臉紅不好意思的一再拒絕接受這筆債務,並且強調朋友之間不要計較。而洪某還債之後,心中有如放下一塊巨石,輕鬆之情難以言表。

其實,債權人的債務請求時效為十五年,洪某根本可以不必還這筆債,但「良心」的煎熬實在難受。而林某借錢給朋友係居於善心幫忙,根本沒有收回之念。四十多年前的二十元,如今究竟值多少?洪某只根據自己的主觀感受,覺得跟如今的二萬元等值,乃自然地決定還二萬元。

在物慾橫流、五鬼搬運、惡性倒債、故意掏空資產、偷搶為常事的當今社會,這則不貪不取的溫馨小故事,雖讓人興起「蛇吞象」的感慨,但也讓我們重燃一線往上提升信心,因為「良心」、「誠信」還在台灣某個不知名的小角落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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