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quire '../adsleft.htm';?>
九一記者節今年慶祝的方式很特別,沒有官員致辭,沒有媒體慶祝,反而是「媒體環保日」啟動、新聞「充電講座」開講,而所有參加的專家學者都有一個共同的關切,就是當前的媒體表現幾乎已經引起了人神共憤,煽色腥和暴力八卦泛濫,專業倫理陷落不張。
但是這個令人極為憂心的現象的原因卻十分弔詭,因為不斷受到指責的媒體總是委曲的說,其實是觀眾愛看,所以他們才不得不播出;也許觀眾是一邊罵一邊看,結果,節目令人一臉綠,收視率卻一片長紅,廣告收入滾滾而來,這個死結怎麼解開呢?
大家提出的意見林林總總,除了要求媒體本身發揮專業良知之外,許多人都提到了「觀眾監督」的角色。有人也認為「媒體環保」不只是媒體的責任,而是「全民」的責任。馬英九市長說得更具體:「消費者的容忍程度就是媒體的運作空間;消費者的責任就是發出聲音監督媒體。」
「媒體環保日」的大會主席葉樹珊還舉了一個例子,她說馬英九在當法務部長時間,就常去函更正媒體錯誤,記者們都私下稱他是「馬更正」呢。
中國時報系總經理,也曾擔任過該報總編輯十二年之久的黃肇松則更深入的表示:讀者、聽眾和觀眾,都應該參與「媒體公民教育」,培養認識媒體、分辨媒體的能力,鼓勵優質媒體、揚棄劣質媒體,「媒體環保日」應該就是「媒體公民教育日」!
原來要讓媒體「優勝劣敗」的關鍵,其實是解鈴還需繫鈴人,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主動選擇好的節目、好的報紙,讓優質媒體的收視率提高;看到爛節目要轉台,拒買不好的報紙雜誌,回歸到市場機制的運作,來淘汰劣質媒體。 當然,更棒的媒體公民,則是能夠更主動的發揮監督媒體的角色,看到不當的媒體內容,站起身來,拿起電話,或者拿起筆來,馬上向媒體反應,馬上聯合其他媒體監督團體、或其他閱聽人團體,共同發出聲音。如果瑕疵商品可以退貨,那麼不當媒體內容,我們也要退貨,要求店家改善服務品質和內容!
媒體監督會有效嗎?大家要有信心,從七○年代開始推動的消費者運動的成功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媒體的產品也是商品,因此,我們做為一個媒體消費者,也要能自覺、團結、主動、行動,才能創造良性互動的環境。
本篇是「媒體監督」系列專文的最後一篇,也適逢「媒體環保日」開動,以後也會陸續再與各位分享「媒體環保」的點點滴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