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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來,身在中國的我天天忍受著中共電台對美國之音、BBC、自由亞洲電台等等一系列的廣播節目的干擾……
昨天看到這樣一則新聞,給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課。
新聞稱:法輪功學員不知道使用了一種什麼樣的技術,干擾了鑫諾衛星的正常信號,使得全中國大部份縣市的電視台信號受到干擾,嚴重者甚至收到法輪功的電視信息。(編按:干擾衛星事件至截稿為止,尚不確定何人所為)新聞最後用絕對的口吻稱:這種行為「干擾我廣播電視節目正常播出和衛星正常使用的嚴重違法活動,違反了有關國際公約和民用通信的基本準則,危及國家安全,侵犯了公眾權益。」
原來這一切竟然是犯罪
按照推斷,這種行為屬於絕對的違法犯罪範疇。這倒真的讓我納悶了。為什麼呢?因為,法輪功最多也就在很短的時間干擾了一些電視節目的正常播出,但是,20多年來,身在中國的我卻天天忍受著中共電台對美國之音、BBC、自由亞洲電台等等一系列的廣播節目的干擾。這是不是也屬於嚴重的違法犯罪範疇?
「如此長時間、大面積干擾,在世界上是罕見的。」中國衛星用戶學會副會長杜百川說,「人類社會已經進入信息時代,衛星通訊是國際社會交流信息的重要載體。按照國際電信規則,所有衛星轉發器的上行頻率和技術參數都是公開、透明的。國際電信業務的正常運作,有賴於國際社會的自律和共同維護,這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
上天啟示 寧信之有
按照這樣的說法,非法無疑是肯定的了,但是,這卻絕對不是罕見的:君不見在中共長期有效的干擾下,一般中國人,特別是生活在北京的朋友,收聽國外信息是多麼地困難,收音機換了一個又一個,幾十塊錢的不行,換一個上百的,上百的不行,換上千元的Sony。但是干擾依舊存在,廣播還是斷斷續續,不忍卒聽。這一切我們都默默地忍受著。但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來這一切竟然是犯罪。
有一天的《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中是這樣說的:「這次攻擊衛星事件,再次說明了邪教是人類社會的公敵。邪教違反道德準則,侵害公眾利益,破壞公共設施,不是第一次,也決不會是最後一次。我們應當充分認識邪教的本質和危害,時刻保持高度警惕。邪教還會不斷地搗亂、破壞,但是歷史的規律也決定了他們的命運只能是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直至徹底滅亡。」
看到這裡我突發奇想:如果將「中共」代換到這段文字中的邪教,結果又會怎樣?哈哈,有興趣的自己試試,全當飯後笑話,幫助消化、消化肚腸吧。
(摘自《民主論壇》 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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