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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8 期 2002/7/18 -- 2002/7/24 論衡
 
謊言之前
陳松齡  
 

一位神職人員性侵害三位少女,事跡暴露後,他涕淚交加地哭倒眾人前,並悔恨的大聲說:「我錯了。」遺憾的是不論對教會與個人,傷害已經鑄成,這聲道歉實在來得太遲。


雙重欺騙

就如同當我們白日慷慨捐囊給面前衣衫襤褸的乞丐,卻無意間發現他竟然在夜裡穿著畢挺的西裝一擲千金、花天酒地,這般的荒謬且不可置信;在發現眼前道貌岸然、信誓諾諾地滿載一己期望寄託的對象,竟然無情地粉碎與濫用我們對他的信任時,那種悲傷痛心的感覺自然是加倍地難受。

閨中密友赫然是先生外遇的對象、結拜兄弟原來是落井下石的兇手、敬愛的老師與神職人員醜聞瀆職的東窗事發,除了叫人難堪的錐心之痛外,總要疑惑大呼:「他怎麼可以這樣做?」


角色混淆與認同

處在人類有史以來最為迷惘與無所適從的時代,所有的事物被一再地顛覆與檢視:個人的健康、黨員的忠誠調查、首長的家產狀況,包括廁所裡的針孔攝影機。雖然程序越來越繁複,欺騙與傷害的事件並沒有減少的跡象。

人活在世上,就有他的角色與隨之而來的義務與責任。無奈的是由於人汲汲於自己的私慾,往往嚴重扭曲自己的角色、破壞人己的關係,不惜以身試法,總要大難臨頭才知悔過;導致如今法律與制度的本義,竟然奠基在「對人的不信任」上,實在可悲。自古以來,「人心教化」是最難的,在這個物慾橫流的世界,當然更為窒礙難行。


誠實與良心

誠實的道理人盡皆知,卻少人能夠做到。民國初年,中國最重要的學術思想家梁啟超,回憶童年時,家裡對他的教誨「凡百罪過皆可饒恕,惟說謊斷不饒恕」。有一回他說了謊被發覺,一向溫良慈愛的母親將他捉來翻在膝前鞭打,痛心地說:「你再說謊,將來就成竊盜、成乞丐!」隨後又教訓他說:「犯了錯或該做的事沒做已經是罪過,若再說謊掩飾,就是明知故犯,自欺欺人。這和竊盜欺騙的行為有什麼不同呢?這是萬惡的本源。長此以往,沒有人再相信你,那麼就只落得當乞丐一途了。」這些話使他終身銘記。

梁啟超的母親提到「明知故犯」與「自欺欺人」是說謊罪不可恕的重大原因,自己的良心都蒙蔽了是最可怕的事。

這樣看來,在做事與說話之前,如能秉著良心,世界就可以圓滿太平了。

然而,想要人自發地符合良心的選擇,得有高明的指導準則,以打下堅實的涵養基礎,否則那仍是件困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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