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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種衡量失業問題的方法
中國在衡量失業問題時,通常採用四種不同的方法。
一是中國政府發布的失業率,實際上就是「城鎮登記失業人數」。1992年城鎮登記失業率為2.3%,1997~2000年則都維持在3.1%,失業人數在570~595萬人之間。2001年底城鎮登記失業率上升到3.6%,2002年預計在4.5%左右。
二是城鎮登記失業人數再加上企業下崗職工。2001年全大陸大概有2,000萬下崗和失業人員,相當於城鎮經濟活動人口的10%。
第三種則是在第二種的基礎上再加上現有企業冗員,估計國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改革如果能在2010年之前完成,大約要釋放1/3以上的冗員,約3,000萬人。
第四種的廣義方法是第三種再加上農村的剩餘勞動力。目前,全大陸的農村勞動力有4.7億(一說是鄉村從業人員為4.99億),大陸耕地19億畝,若按每個勞動力耕種10畝地計算(約0.67公頃),僅需農業勞動力1.9億,再加上在鄉鎮企業就業的勞動力1.3億,共有3.2億的農村勞動力被充分利用,尚有1.5億的農村剩餘勞動力需要另尋出路。若每個勞動力耕種面積大於10畝地,則農村剩餘勞動力人數將比1.5億人為高,亞洲開發銀行曾估計大陸的農村剩餘勞動力約為2億人。總之,農村剩餘勞動力是一個相當龐大的數字。
□ 城鄉分開解決效果不彰
中國寄望於在十五計劃釋出大量的農村剩餘勞動力,按照十五計劃規劃,此期間將有4,000萬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和非農產業就業轉移,如果從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及提高農民收入觀點來看,每年需移出去的農村勞動力可能高達1,500萬人以上。因為按中國城市化進程,未來10年左右的時間裏,需轉出的農村剩餘勞動力應該在1.5億以上,因此,縱使在十五計劃期間勞動力能順利依計劃移出,仍解決不了過剩的農村勞動力問題。
此外,除了現有的失業人數外,還要加上新增就業的壓力。中國現有人口12.8億,由於「十五期間」為勞動適齡人口增長高峰期,城鄉每年可能會有1,000多萬新增勞動力將進入勞動市場,使得大陸農民就業問題更形嚴重。
面對農村剩餘勞動力及城市就業不易等問題,中國政府表面上強調打破城鄉藩籬,實際上則採取城鄉分開,來解決問題。在城市,政府限制農民進城,尤其是大城市,採取限期清理政策,壓縮雇傭農民工,同時對下崗、失業的城市居民支付津貼和保險;在農村,政府努力改善農民生產和生活環境,減輕農民稅費負擔,提倡農業產業化和發展小城鎮,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促進農民就地轉移;對往返城鄉的農民,採調高票價來應對。事實證明成效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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