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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期 2002/7/4 -- 2002/7/10 真相
 
香港自由開放形象動搖
朱婉琪  律師
 

我是紐約州註冊律師,現擔任外商投資的金融機構的法務主管,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我想談談六月三十日我以香港合法簽證入境時卻遭到香港政府強制遣返的整個過程來告訴社會大眾:香港政府於回歸中國後,在在受到江政權壓力的影響已失去了對民主法治和維護人權的堅持。


嚴重侵犯人權的黑名單

當天下午,我搭長榮1855號班機獨自前往香港,入境時遞上我的合法港簽及護照時,入境的官員面帶微笑地與我打聲招呼,然而當他把我的名字輸入電腦後,他的神情轉為嚴肅,跟我要機票並同時按下他桌下的紅鈕,就這樣很快的有警察過來把我帶到入境管理處的房間,那一刻我確定了所謂香港政府法輪功的黑名單是確有其事了。

這個充斥著準備強制遣返的入境處辦公室擠滿了警察和被留置的旅客,我立刻發現其中有幾張熟面孔安靜地坐在遠遠的角落,我們這些人生活背景不同,職業不同,各個階層人都有,我們唯一相同的是我們都是法輪功學員。熟面孔的是台灣學員,後來發現還有澳洲,美國,西雅圖及日本的法輪功學員。其中一個學員看到我進來走向我告訴我他們已經被拘留超過8個小時了。於此同時有的不是法輪功學員的台灣旅客開始大聲抱怨為什麼不可以入境?警察又說不出個理由,五個月大的孩子跟大人像犯人一樣被關在這裡10多個小時了,這個年輕抱著孩子的母親望著另一個橫躺在椅子上的孩子忍不住哭了起來,先生也開始大罵,場面嘈雜(因其姓名與黑名單的法輪功學員一樣,香港政府寧可犧牲人權也絕不放過一個!但又不敢解釋是因為法輪功的關係,所以旅客一頭霧水。)


官員難以啟齒的理由

我一開始就要求見移民局主管,表明我是個律師,是合法地進入香港,在國內外沒有任何犯罪紀錄,以前也進過香港數次都沒有任何問題,我要求解釋為什麼這次不讓我入境?我看著警察將我和其他人的護照與他手上的名單和電腦上的名單仔細比對後裝入袋子貼上紅色標籤,大約二十五分鐘後入境處的一位黃姓主管表示可與我面談。

我再度表明我的身分,說明我進入香港數次沒有違法紀錄,我的公司在香港有子公司,我的國際部區域主管可以證實我是一個清清白白的人,為什麼不讓我入境?這為黃姓主管說:「今天不能讓你進香港,是因為保安理由。」我說:「我以前進香港也從未犯法,今天又是拿合法簽證進入我既沒有犯罪紀錄,你們更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我有任何犯罪的動機或嫌疑,何來保安理由一說?這個保安理由的說辭令人無法接受。我要知道真正的理由在哪? 」他開始支吾其詞說:「香港這次不歡迎你」我問為什麼不能說出真正拒絕我入境的理由呢?我的口氣自始至終誠懇而且站在理上對他繼續解釋,他說我心裡應該清楚理由,可是他不能說出口,我請他仔細地看著我,我真的是個壞人嗎?為什麼今天要遭到這個待遇?請他誠實地回答我,他最後對我說:「我知道你們不是壞人,不是你們的錯,是我坐在一個不該坐的位置(Not your fault. I am in the wrong position.)」


迫於壓力打壓合法活動

事情至此,我心裡雪亮的清楚,他們是奉命只能以保安理由回答,絕對不能透露是因為法輪功才強制遣返不讓入境,為什麼不能說是法輪功,是因為法輪功在香港是合法團體,所從事的活動也是合法的,但是香港政府鑒於江澤民對法輪功心存忌憚,受迫於江的政治壓力,因此江在香港回歸五週年造訪之際提供了一份所謂的黑名單,不讓全世界的法輪功學員入境參加當地合法批准的活動,因為在法律上和道理上都講不過去,所以移民局官員無法明說。在執行這項任務時他們也因為理虧而不知該如何應對。最後私底下告訴我,七月五日以後可能讓我們再入境但是他不敢擔保。

就在這個時候他們準備強行遣返兩名澳洲來的法輪功女學員。這兩個女學員不肯走不願配合,他們就準備了麻袋,要強行把人裝在袋子裡送上飛機(前一天已經有兩個台灣學員綁上飛機),旁邊的澳洲男學員大聲喝止「警察不可以動粗」。先前警察還沒收了日本法輪功學員的錄音筆禁止留下任何證據,這時我轉身面向七八名年輕的警察說:「你們看看這個女人為什麼他不肯走?是因為他沒有做錯事,你們根本講不出這樣一個平和的女人能在香港做出什麼危害秩序的事?為什麼要如此粗暴地強制遣返他?」在場的這些個警察沒有人回應保持漠然,最後這兩個女學員還是被強行架走了。

到了晚上八點鐘的時候移民局的長官坐到我身邊說,今天你是不能進了,要把我遣返台北,我說要我走可以,請先聽我講個十分鐘,他點點頭,我開始說:「我三年前身患腫瘤是因為煉法輪功後不藥而癒,身強體健,心靈平和的。從那個時候起,我一個女人跑了世界那麼多國家,教人學習法輪功,不求什麼,就是希望別人身體好,大家做好人,世界各國都歡迎我們從未強制遣返,今天香港迫於中國這個壓力是不理智的!我也希望你身心健康平和啊!」他向我道謝!回答我:「如果把真正的理由說出口就沒有工作了。穿上這個制服,就得執行這個命令」又對我說:「我活到這個年紀,你們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心裡清楚,你們不是因為是壞人而被遣送的。」我則表示希望他忙了一天晚上回家脫下制服後能想想:「今天強行把一群真善忍的好人遣送回去是不對的!是錯誤的!即使不煉法輪功不能正邪不分,是非不明,也要將真善忍放在心中,做一個真正的好人!」他把頭低下不再看我。

之後警察要求檢查行李,教我在旁邊看著他們檢查,我把頭回過去對官員說我沒有必要看,我沒有帶一槍一砲任何違禁品,你們搜吧!我不必看!查完後告訴我行李沒有問題,我隨之將兩個行李舉高大聲地告訴站在門口及門外兩排警察20多人:「你們檢查過了我的行李,裡面沒有一槍一砲任何違禁品,請你們記得:你們今天將一個沒有任何犯罪嫌疑的好人如此強制遣返的行為是錯的!但不是你們的錯!你們執行職務辛苦了!是你們政府和江澤民的錯!基於他們的政治私慾而讓你們做了這個錯事!」警察不語,沒有碰我,就這樣我與其他五名非法輪功學員的台灣旅客搭當晚的長榮回到了台北。


懇請香港政府堅持正義法治

香港和台灣同樣是民主法治的社會,我們對香港的司法公正及警察行使公權力理應有信心。然而,我們卻在這兩年看到香港政府對當地合法的法輪功團體活動的管制以及香港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保護上,甚至對於包括台灣及國外法輪功學員入境參加香港合法活動上已有了明顯的差別待遇。我們理解香港政府之所以有這樣明顯的差別待遇,完全受迫於中國領導人江澤民所給予的政治壓力,而非香港政府對於法輪功和平善良的本質有所誤解所致。

我們以為香港半個多世紀以來,為國際社會所稱道,為香港人民所衛護的民主法治,以及97年後所堅持一國兩制的精神,不應由於受迫於江氏個人之政治私慾而就此犧牲(香港律師協會對於香港政府處理法輪功事件,曾公開呼籲香港政府堅持一國兩制精神),使原本鮮明的自由開放形象因此而蕩然無存,其所犧牲的不只是香港法輪功學員的信仰和集會自由,更粉碎了國際社會對香港堅持民主法治的信心。

當國際社會普遍以其法律及行動肯定法輪功之真善忍的和平本質並給予法輪功公開活動的合法保護,而香港政府卻反其道而行,受到非法律的政治因素壓迫,進而假法律及行政裁量為名助長中國領導人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這將無法為理性的香港人民及國際社會所接受和理解。

法輪功學員的人權是否能真正受到香港法律的保護,香港的司法和警察單位是否能給予和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公正的對待,考驗著香港政府一國兩制的決心,考驗著香港人民及國際社會對香港政府的信心。我們希望香港政府能更理性和公正地對待已被聯合國及國際特赦等知名人權組織列為國際人權迫害的中國法輪功事件,千萬不要成為中國政府人權迫害的幫凶,不要開了香港在國際人權的惡例,否則香港政府所付出的代價絕對是慘痛而不值得的。

我們台灣的法輪功學員希望香港政府悍衛香港的民主法治和正義,不但清醒地理解法輪功的國際聲譽及學員和平善良的本質,並且能保證中國政府反人權和反自由的行徑不在香港的土地上發生,保證中國法輪功學員的人權迫害不會在香港的土地上重演。香港政府堅持正義、法治和維護香港法輪功學員和人民人權的決定及舉措,將是香港之福!

懇請香港政府接受我們誠摯的呼籲:「請清醒理智地站在和平善良的一邊吧!香港人民的前途將取決於香港政府對自由及正義衛護的選擇!」
2002.07.01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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