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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 期 2002/5/11 -- 2002/5/17 論衡【大陸現場專欄】
 
中國大陸兌現WTO承諾的挑戰
田君美  中華經濟研究院大陸經濟所研究員兼所長
 

雖然中國政府為加入WTO努力了十五年,終於在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第143個會員國,但一般民眾對於WTO所知並不多。根據中國最近一項調查顯示,在五千名受訪的大陸企業執行長中,只有3.2%的人稱自己瞭解WTO相關規範。因此,雖然中國為了入會做了很多承諾,包括修改涉外經濟法規,使之與世界通行的規則一致,如此誘使外國人預期在中國投資,和在其他市場經濟國家一樣,施行的是相似的經濟體制。這種感覺對商業投資和營運來說非常關鍵。但問題是,中國對這些承諾的履行有一定的過程,而這個過程涉及相當多的領域,中國能否在既定時程內完成是個挑戰。

根據WTO的透明度規定,以及中國政府對於WTO成員的承諾,中國應設立或指定一諮詢點;應任何人、企業或WTO成員的請求,在諮詢點可獲得中國所有有關或影響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外匯管制的法律、法規、司法裁決及行政決定及其他措施的信息。為了達到WTO有關透明度的規定,從2002年1月14日起,中共外經貿部的世貿組織司和中國政府的世貿組織通報諮詢局,試行共同設立中國入會相關法律法規的專業諮詢點,設立後,在諮詢者提出請求後的30天之內給予答覆,需要者可以通過中共外經貿部政府網站下載或通過傳真獲取諮詢登記表。未來我們可透過此一辦法試行的結果,來評估中國兌現WTO承諾的能力。

中國兌現WTO承諾,等著瞧!

加入WTO後,中國各種產業變化將逐步啟動,但這需要時間,所需的時間可能比WTO規章所允許的五年過渡期還要長,因為,中國本土企業是其龐大就業人口之所繫,中國政府必須正視就業問題。因此,面對幼稚工業的保護,極可能引用WTO中各項例外條款和對開發中國家的優惠條件,來支持其企業的發展,同時為避免企業出口在國際市場上自相殘殺,勢必加強對出口企業的整頓與管理。

在WTO規範下,中國的商貿法規將產生急遽變化。為了讓WTO規則取代中國的法律體系,在短短幾週內,中共已經通過了〈商標法修正案〉及〈著作權法修正案〉,但還有成千項的法律需要設置,況且法律架構不是一個真正的問題,真正的難題是這些法律如何在各地通行。而且,由於入會後將有更多國際知名品牌進軍中國,中國仿冒商早可能利用大陸消費者資訊不充分的弱點,大量製造膺品,影響合法的製造商。因此,入會後,不論是國內官司或國際官司均可能不少。對中國而言,入會承諾可能比履行義務更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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