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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日前答覆立委關於中小學教科書開放民間版本之後,價格「飆漲」數倍的問題時,表示:教育部將在九月前訂定價格上限。這是政府面對人民抱怨商品價格「過高」時的典型反映。但這真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嗎?
思考解決價格偏高的方法之前,我們應該先了解教科書市場的結構,看看這些偏高的價格是怎麼形成的。首先,教科書生產成本的最主要部分,是編寫教科書內容時所需付出的固定成本,內容編輯完成後的印製只佔成本極小的部分,因此書商賺錢的最重要方法在於想盡辦法極大化市場佔有率。而教科書與一般商品不同之處在於,付錢買教科書的消費者(也就是學生家長)面對學校與廠商議價的結果時,並沒有拒絕購買的權力。
管制價格 豈只便宜行事而已?
學校選擇廠商、版本以及與廠商議價的過程,不論是由校長獨攬或是透過教師組織來決定,家長付出的價格是否與書的品質相稱,往往不是考慮的最重要因素。書商們為了競逐市場,自然就形成各種對校長與老師的回饋,舉凡提供教具、贊助活動經費、捐贈設備、舉辦研習活動、餽贈禮物,甚至提供「試教費」都是可能的途徑。換句話說,家長付出的教科書費,有一部分其實是回流到校長與老師身上。
這樣的市場結構,由於資訊的缺乏,付錢的家長其實處在完全無力的地位。但是,制定價格的上限就能使得價格合理嗎?這個結構沒有改變之前,即使教育部找到專家來制定「合理」的價格上限,廠商為了能獲得學校青睞,仍然必須竭盡所能來取悅有決定權的校長與老師。在價格受到限制的情況下,最容易節省的成本當然是紙張與印刷的品質,其次就是修編內容的成本,結果家長或許付出的書籍費減少了,但品質也下降了。
顯然,便宜的課本不是政策追求的首要目標,否則規定各學校繼續使用過去官方所出版的便宜教科書就好了,當初開放民間版教科書,使教科書多元化,品質提昇也是考量的因素。
那麼,該如何使教科書降價呢?如何使校方有正確的動機,站在家長的角度來選擇價格最合理的教科書呢?重點在於使校方對教科書的選擇結果,成為可以被了解和比較的訊息,使書商不至於對校方有過多「無謂」的回饋。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由教育部出面,要求各校需在完成採購程序之後,都需將所選擇教科書的書名、出版社和價格公佈在各校的網頁上,以供各界參考比較。
強制資訊透明化 才是正確之道
採購價格透明化之後,只要有任何一所學校能夠站在家長的立場,獲得相同書籍中較便宜的價格,其它學校都可據此與廠商議價。校方在公眾的監督之下,為避免因學校教科書價格偏高,而被質疑採購的過程,因此也會開始有動機去好好比價,甚至聯合最大多數學校與書商議價,以取得最好的價格。可以預期的是,即使沒有教育部訂定的價格上限,很快地相同教科書在全國都會有相同的價格,而且價格都會比現在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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