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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近五十名美國法輪功學員於4月3日在華府舉行記者會,聯合向特區聯邦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控告中國江澤民政府控制的中國國安部、公安部和中央電視台,在美國境內以「有計畫及暴力性的犯罪手法」,策動一連串恐嚇、竊聽、縱火肢體暴力等罪行,侵犯美國法輪功學員的公民權。
原告之一的紐約法輪功發言人賴旭玲(Gail Rachlin)說,她在紐約的住處三次被潛入,失竊物品包括電話記事本、報稅資料等;來自大陸的林佔佟用來運載法輪功資料的道奇座車,去年年底在芝加哥中國城附近被焚毀;來美留學的方霖兩度在芝城中領館外被毆打、私人物品被搶。
中央電視台被告,是因它「以不實報導及剪接,誣蔑美國法輪功支持者為大陸法輪功集體自殺的唆使者」。在此之前,為有效制止大陸違反人權、凌虐迫害,造成多名法輪功學員喪生,並喚起世人正義良知,法輪功在美學員自去年七月起,即引用美國1789年訂定的法律「酷刑受害者保護條例」及「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條例」,控告中共到美國訪問的官員。
這兩項條例授權美國法庭審理在國外發生的酷刑行為,但只有當被告人在美國境內收到起訴書的前提下,訴訟才可進行。被告人必須在20天內應訴,否則可以對他們提出缺席判決。最終原告可以獲得賠償,被告在美國的資產會被凍結。目前被控告的中國官員,包括湖北省公安廳長趙志飛、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北京市長劉淇以及遼寧省委副書記夏德仁。這些案件業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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