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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卅年前,政府開始推動「經濟造林」運動。以蘭嶼為例,這個運動即主張「蘭嶼到處都是原始山林,而且均屬雜樹類…從未經開採…應把無價值的雜樹類原始林改變為有計劃的且適合海島上價值的造林,比如相思林、銀合歡等。」
政府大力引進的銀合歡原產於中南美洲,它的主要「經濟價值」在於生長速度快,纖維可作為造紙原料。在1980年代左右的農、林業雜誌上,我們可以發現不少提倡銀合歡栽培的文章。當時,紙業公司也以數十、數百公頃在許多地方栽種銀合歡。
經濟造林釀成生態災難
但是因為木蝨蟲害很快就跟著銀合歡侵入台灣,紙漿工業不久就改用進口木片為原料。在此同時,銀合歡卻造成了一場至今難以收拾的生態災難。首先,銀合歡會分泌化學物質,阻擋其他原生植物進入,因此銀合歡林的林相極為單調。只要雨水穿過銀合歡如含羞草一般的羽狀複葉,就會直接沖刷林下缺乏植被覆蓋的土壤,結果不只水源難以涵養,也埋下了不少地方土石流的隱憂。
其次,銀合歡不只具有很強的排他性,而且散佈能力驚人。例如在恆春半島海岸,銀合歡已經成為許多地方的絕對優勢樹種,而原生的多樣植物則逐漸被取代;隨之消逝的,是經過長久歲月所建立起來、能夠容納多樣化生命發展的豐富生態環境。
回頭看看政府在「經濟造林」運動當中所提出的「雜樹類原始林無價值,而銀合歡有價值」的論點,不免令人感嘆「經濟價值」是一個多麼容易遭到誤用的名詞。經濟學家並未主張「能夠創造帳面收益就具有經濟價值,所以應當多多益善」。經濟學所重視的是「經濟效率」,或者說「社會淨效益最大」;「社會淨效益」意指「社會整體所得到的效益扣除社會整體所付出的成本」。
剷除原始林有外部成本
在考慮「整個社會需要多少銀合歡?」這樣的問題時,經濟學並未建議「只要紙漿業者從銀合歡上回收的帳面收益超過栽種的帳面成本就沒有問題。」因為我們必須小心:這裡面有沒有決策者(政府官員與紙漿業者)無須負擔的成本(外部成本)?有沒有決策者不會納入考慮的效益(外部效益)?有沒有共用財問題?有沒有資訊不充分的問題?
當年決策者在「經濟造林」運動當中所宣稱的經濟價值,只不過是對紙漿業者有意義的短期收益,其中並沒有考慮「雜樹類原始林」在水土保持與生態保育上的「外部效益」。
種植銀合歡是以剝奪這些原始林所需要的資源為代價,因此今天台灣山林由於喪失大量原始林,以至於在水源涵養、調節氣候、維持生物多樣性等能力上大幅下降,這也就是引入與推廣銀合歡的「機會成本」,這樣的成本就是明顯由全民負擔的「外部成本」。而在銀合歡的短期私人收益與長期整體社會成本之間的巨大差距,也就造成了今日生態失衡的嚴重「社會淨效益損失」。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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