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quire '../adsleft.htm';?>
最近,人本基金會針對北高兩市的國中小,做了一次關於校園體罰的普查;普查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就是90%的學校,還是不能免除打小孩的手段,而且看起來,以提高成績為目的者仍很普遍,而並非某些意見所以為的「不打不能維持秩序」。
校園體罰,和發生在家庭者不同,是一個公開的行為;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它代表了校園的文化、價值觀、和文明的標準,也是對學生的一種無言的宣示:宣示在這個教育的場所,和社會其它地方(監獄、軍隊、工廠、機關行號)不同,人是可以打人的。
許多人認為「打小孩是為他好」,或者「小孩尚未成年,不能擁有完全的人權」,或者「只要受托於父母即屬合理」;這讓我們想起從前,從前有很長的一個時期,人們認為「男人打自己的妻子」是理所當然的,其理由完全和以上涉及小孩者相同。這樣看來,我們的社會已經進步到承認「女人是人」;至於要不要對小孩也做此承諾,則有許多人還在猶疑之間。
這也就罷了,畢竟思想的進步不能在一天之內達成。但這次普查的一個後遺症,卻令人心痛不能自已,就是,某些學校對於被訪問的學生,給予極不人道的特殊待遇,或再三追問「你說了什麼?」;或不問是非、直指其「損毀校譽」;或展開「集體暴力」,令其他學生視其為寇仇…
凡此種種,都是剝奪學生「說實話的權利」。我們之所以深信學生所言屬實,是因為調查的過程極為謹慎,不但經過多方查証,也都與校方做過直接溝通;偶有一個學生的陳述稍有誤差,則由訪查員承擔責任,並在報告上立做更正。然而,某些學校顯然霸權心態甚重,對於學生說了實話這件事,耿耿於懷,總是不能放過。
這樣看來,小孩確實是「他們手上的人質」;只要人質還在別人手上,社會大眾總不能往彰顯人權的方向做出抉擇!教育要改革,並不僅僅是為了讓孩子有個快樂童年,還涉及我們到底要在人間建立怎樣的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