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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期 2002/1/14 -- 2002/1/20 論衡【媒體觀察專欄】
 
媒體及社會對從政女性的貶抑與窺視
張錦華  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與女性意識的提升,女性在各行各業的表現越發突出耀眼。但是媒體對女性政治人物的報導內容方式卻並無明顯進步,除了多數仍環繞在外貌和家庭感情生活層面之外,2001年與女性相關的重要新聞中,顯示身為少數的女性從政者,同時也處於一種被各種規範論述片面監視和貶抑的處境。

我們發現掌有政治經濟權力的男性,假借道德規範之名,以語言和影像暴力襲擊女性,甚至是以污辱、造謠或違法的方式,侵犯隱私與人權,已經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而媒體在收視率的驅使之下,更成為推波助瀾的黑手共同炒作這個引起社會大眾對從政女性私生活的好奇與窺視。嚴重破壞偵查不公開,侵害相關人物的基本人權。

這種做法,不但排擠了媒體應有的公共議題空間,而且扭曲了民眾對公共議題的認知,「示範」了侵犯人權,違法妨害私密的做法,更是對從政女性的沈重打擊。也同時是一種雙重標準,對女性當事人重重捶下,卻對男性當事人輕輕舉起。

因此,我們呼籲,媒體做為社會公器,應有下列做法:

1.提升議題層次,討論事件的公共意涵。以璩美鳳事件為例,可討論偷拍對人權的侵犯意涵;女性以及男性從政人物的檢視標準;網路燒錄、散佈、販售造成妨害隱私的法制檢討;政府體制的用人和在職訓練課程規劃等,這些議題都具有審視人權法治運作的公共意涵。大可以轉移媒體聚焦於女性政治人物的私密生活的不當窺視。

2.尊重司法審判、偵查過程不公開:媒體不應將檢調過程大量曝露報導,這是完全不尊重司法與人權的媒體審判,對當事人及涉嫌人均極為不當。

3.報導女性從政者,應多從專業面來評估檢視,促進並提升公共事務的討論品質,建立良好的女性從政者典範模式。

我們期待媒體的工作者在新的一年中,能夠再提升性別意識、社會責任、與維護人權法制的專業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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