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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法新社一封發自瑞典斯德葛爾摩的電訊,說諾貝爾家族的四名成員,在諾貝爾獎準備慶祝一百週年之際,投書瑞典發行量最大的《瑞典日報》,要求將諾貝爾獎項中的經濟獎取消。
這四位成員是艾佛瑞.諾貝爾(Alfred Nobel,該獎創立人)兄弟的曾孫;艾佛瑞一生未婚,並無嫡親後代。他們提出的理由是「經濟獎不足以反映諾貝爾獎的精神」,因為「艾佛瑞.諾貝爾如果真的希望有這樣的獎項,他自己會在遺囑中註明。」
取消理由並不充分
光由這樣的說法,實在「不足以」證明經濟獎不足以反映諾貝爾獎的精神,以此理由也欠缺取消經濟獎的說服力。畢竟諾貝爾獎已屆一百年,而經濟學之成為顯學並發揮廣大影響力,則是1930年代之後的事,艾佛瑞生前尚未體認到經濟學的威力。
不過,我們倒可由艾佛瑞的遺囑所陳述的設立諾貝爾獎緣由從頭說起。在遺囑裏,明白表示設立的獎項共有物理、化學、醫學、文學,以及和平等五種,自1901年開始頒發。艾佛瑞.諾貝爾希望獎勵的是特殊的「成就」,而不是傑出的個人。在自然科學方面,諾貝爾獎是對重大「發現」(discovery)、「發明」(invention)和「改善」(improvement)給獎。所以,物理、化學和醫學三個獎項,在符合「諾貝爾精神」上比較沒有疑義,但文學及和平兩項恐怕就很難明確尋得諾貝爾精神的指標了。而經濟學是所謂的「社會科學」,應以自然科學的諾貝爾精神來評估;以此而言是符合的。
以上說明諾貝爾家族要求取消經濟獎,以「不符諾貝爾精神」的說詞,欠缺說服力。而「瑞典央行自行創設」因而不能冠上諾貝爾獎,倒比較說得通;不過這還得讓艾佛瑞.諾貝爾來決定才行。何況,「諾貝爾經濟學獎」只是簡稱,它原是「紀念諾貝爾」的經濟學獎。也就因為理由不夠充分,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才一直未採納諾貝爾家族的要求,迄今諾貝爾經濟學獎仍年年頒發。
有驚無險的經濟學獎
考諸諾貝爾經濟學獎,是1968年瑞典中央銀行為慶祝成立三百週年,出資創設的獎項,原名是「瑞典中央銀行紀念艾佛瑞.諾貝爾經濟科學獎」(Central Bank of Sweden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 in Memory of Alfred Nobel),自1969年開始,每年與原先的五種獎項一起揭曉、頒獎。依瑞典央行的規定:「此一獎項每年頒發給一位在經濟學上具有傑出貢獻,且其重要性一如諾貝爾在遺囑中所言的人士。」
不過,從第一屆開始,每屆得獎者往往不只一位呢!而諾貝爾經濟學獎應不應設立,也一直議論紛紛,除了諾貝爾家族外,連經濟學界都有異聲出現,甚至於得獎者中也有激烈反對的呢!1974年的兩位得主就都對該獎項有很深異見,這兩位分別是海耶克(F.A.Hayek)和繆爾達(Gunner Myrdal)。後者是接受獎項之後愈想愈不對勁,乃撰寫一系列文章譴責該獎。前者則在得獎的受獎晚宴上表示對該獎的兩個重大疑慮。
比較這兩位得主的說詞,海耶克的顧慮較有道理,有興趣了解者可逕讀其宴席講詞。不過,雖然時常出現異聲,但要取消諾貝爾經濟學獎恐怕非常不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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