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quire '../adsleft.htm';?>
我曾經在東北角海濱看到如下的情景:一個年輕的孕婦媽媽打發她的小孩拿著小魚網四處獵捕,然後自己拿著一根小釣竿,就開始釣起雀鯛的幼魚,而釣起來的幼魚則被肆意棄置在一旁。我在許多台灣海邊看到的情形也大抵是如此:絕大多數的遊客都在設法獵取些什麼,魚、蝦、貝、蟹通通都好。而他們獵捕的目的,顯然不在於維持生活或文化傳統的需要,而純粹只是為了享受一種能夠肆意操弄其他生命的快感。
改變戲虐小生命的行為
這並不是一個能夠輕鬆置諸腦後的現象。人都需要休閒活動,現代人更是如此,而大自然是許多人會優先選擇的休閒場所。但是如果我們的休閒觀念與習慣是建立在對於大自然無情的剝削之上,休閒或觀光活動越發達,只會對台灣的生態環境造成難以承受的負擔。面對這樣的問題,當然不是在海灘上豎立「此處禁止XX活動」的告示板就能夠解決的。我在台灣的海邊與溪邊已經看過太多類似的告示板,而即使在國家公園內,我也看不出這樣的禁令有多少實際效果。
問題的關鍵是:你很難禁止一個大家普遍認同的「休閒消費行為」。經濟學家用「效用函數」的觀念來說明個人的消費行為。簡單的說,人在行為中追求效用或滿足感,其選擇是基於消費哪些事物、從事哪些活動能夠帶來較高的滿足感。我的看法是,要改變台灣人剝削大自然的休閒習慣,就必須讓他們從「觀察與體驗大自然的生態之美」中得到愉悅與滿足感,而這所帶來的效用必須遠遠超過他們藉由「小小的殘忍」操弄、戲虐其他生命所得到的宰制快感。
重新打造休閒消費
我曾經讀到一個令人相當感動的故事(註):「在綠島,我遇見一位旅館老闆,從海軍退役的他是潛水老手…某次他在綠島潛水時,碰上一隻巨大的海龜,他攀住海龜的背,大海龜就帶著他在海底馳騁遨遊,恍如入訪龍宮的嬌客。正在心醉神迷之際,他突然發現手中還握著一把魚槍,於是一鬆手,魚槍沉入海底。從此,他再也不打魚了。」我相信,只要一個人的知識足以讓他能夠深入觀察,因而了解其他生命的展現與可貴,並從中感受到自然生態令人「心醉神迷」的美感,絕大多數的人都會把心中那一把嗜血的魚槍給放下來的。
經濟學家認為,不只我們在工作中需要知識或人力資本進行生產,我們的消費行為其實也是一種需要大量知識的生產活動。我認為,台灣消費者所以習於在從事休閒活動時玩弄與剝削其他生命,其中一個很主要的原因是,他們根本沒有充分學習過如何從「如實」與「尊重生命」的觀察生態之美中,得到樂趣。在我們的休閒活動已經嚴重干擾台灣生態環境的現在,台灣的教育體系實在有必要檢視:我們是否足夠用心為下一代塑造一個重視美與良善的休閒行為?我們是否足夠用心教導台灣將來的消費者如何和諧地與大自然玩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