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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報載一對熱戀中的男女,因女方懷孕而訂婚,後男方卻反悔拒不結婚。女方提起告訴,經法官判決該名落跑的新郎賠償女方154萬元,事情方告一段落,留下一段姻緣奇譚。
婚姻是人生大事。古人要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對拜後,才能送入洞房。西方人在教堂裡,於親友面前,由上帝見證兩人的親口承諾的婚禮。而現代的婚姻似乎變成一種法律關係。如果夫妻無絲毫的情義,法律判賠得再多,又有甚麼意義呢?
人與人相處貴在「信」,婚姻尤其重信。漢光武帝看中司空宋弘,有意將新寡的姊姊湖陽公主嫁給他,事先慎重其事地詢問宋弘:「貴換朋友、富換妻,這是人之常情,不知你怎麼看?」宋弘答曰:「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光武帝只能無功而返。反觀現在的高離婚率是不是正反映出人們不再信守誓約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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