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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期 2001/11/19 -- 2001/11/25 財經專欄【經濟講義專欄】
 
WTO簡介
鍾谷蘭  東海大學經濟系副教授
 

在國人的矚目與關心下,台灣與中國大陸終於在日前先後獲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WTO是現今最重要之國際經貿組織,全世界約有90%的貿易已在WTO的規範下進行。台灣以貿易立國,加入WTO的實質意義自不在話下。


WTO的成立

1947年,全球23個國家(中華民國亦為創始國。後因遷臺無法管轄大陸地區之關稅領域,乃於1950年退出。)簽訂「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簡稱GATT),其目的在基於互惠及無歧視的原則下,透過貿易談判,降低全球的關稅和非關稅障礙,促使全球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後於烏拉圭回合談判中決議於1995年成立WTO,使缺乏強制力的GATT正式取得法制化與國際組織地位。其後,WTO爭端解決機構所作之裁決對會員國發生拘束力,使WTO所轄各項國際貿易規範得以有效落實。


WTO的理念

WTO多邊貿易體系之基本理念,在於創造一個自由、公平之國際貿易環境,擴大生產與貿易開放、平等、互惠與互利。其基本規範準則有不歧視原則、漸進式開放市場、對關稅與非關稅措施予以約束、促進公平競爭及鼓勵發展與經濟轉型等五項。


WTO的運作

WTO最高決策之機構為「部長會議」,於部長會議之下,設有「總理事會」、「爭端解決機構」及「貿易政策檢討機構」負責日常事務。而在總理事會下另設有「貨品貿易理事會」、「服務貿易理事會」、以及「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理事會」,各依職權掌理有關貨品貿易、服務貿易與保護智慧財產權規範之執行。


加入WTO的利益

在經濟學中,有一簡單的比較利益原則(15期之經濟講義曾介紹),亦為WTO形成的理論基礎。簡言之,每個國家資源、技術等條件不同,如果各國都專業化生產其「相對上」有優勢的產品,再經過自由貿易,形成的分工合作,對所有國家都有利。加入WTO可以促進貿易,因為它有如下利益:享受最惠國待遇及國民待遇;參與制訂國際經貿規範;透過爭端解決機制,解決經貿糾紛;促進產業升級,改善企業體質;增進消費者福祉,提升生活品質;擴大國際活動空間,提升國家地位等等。


加入WTO對我國的影響

依據行政院經建會研究評估結果,我國加入WTO具正面經濟利益,估計十年內GDP將增加7.14%。但加入WTO對不同產業別有不同影響。

就農業部門而言,由於入會後將放寬農產品進口管制、調降農產品進口關稅及削減農業補貼,預期進口農產品將增加,衝擊國內缺乏競爭力之農產品。

就工業整體而言,以外銷為主或具外銷潛力之產業,如機械業、資訊高科技產業等將會受益,尤其是紡織業,將因成為WTO會員而自2005年起不再受到配額之限制。至於以內銷為主之產業,如汽車業、造紙業等,則因我國工業產品平均名目關稅稅率,將由6.03%調降至4.15%,而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

在我國服務業承諾表之項目及措施中,除少數行業之外,絕大部分承諾入會前已陸續實施,對國內業者之影響並不大。我國屬海島小型經濟,經濟發展有賴積極拓展對外貿易。目前我國經濟正快速朝服務業方向發展,服務業將是我國未來經濟發展之主軸。開放服務業市場,將有助於引進國外先進服務業管理及技術,提升我服務業品質,從而帶動其他產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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