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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1980年代初期,台商就開始經由第三地前往大陸投資。一直以來都有一個國人好奇想知道的問題,此即,到底台商在大陸投資,有多少人賺錢?平均報酬率又是多少?
然而,不管是政府委託學術機構做的調查報告,或者是媒體記者的實地採訪,甚至是台商自己的敘述,始終沒有一個正確答案。那麼問題到底出在那裡?
從八十年代開始,大陸為吸引外商投資,提出許多的優惠辦法,其中主要項目是租稅減免。普遍作法是不管外商經營盈虧,前三年免徵外商企業所得稅,後兩年減半徵收外商企業所得稅。有些地方則從外商經營出現盈餘那一年才起算,前三年完全免徵外商企業所得稅,後兩年則減半徵收。
大陸優惠辦法並不特別
大陸這種優惠辦法,其實在東南亞國家也普遍實施,本來並沒有特別吸引人之處。問題是早期大陸的會計制度並不健全,容易讓外商找到漏洞以便逃稅。例如最普遍的作法是以高價報關,向設在大陸境外的關係企業購買機械設備、原材料、或關鍵零組件,進口到大陸的工廠加工製造之後,再以低價申報出口,賣給設在大陸境外的關係企業。這種買高賣低的作法,自然造成設在大陸的企業連年虧損,不用繳稅。整個企業的利潤都留在大陸境外的關係企業。大陸也知道大部份以出口為主的外商和台商,普遍採用這種方式逃漏稅,但是苦於自己本身會計制度不健全,讓外商和台商有漏洞可鑽。
近年來大陸的中央政府積極修訂各種會計、審計和財務報表的申報與查核,希望儘早把漏洞堵住。
雖然十多年來,不少台商以這種方法,節省不少租稅負擔,但是並沒有因此增加多少收入。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主要是因為大陸的地方政府知道台商買高賣低的作法,因此經常利用各種名目向台商攤派。每次攤派數額大小不一,從幾百元人民幣至幾萬人民幣,不過次數相當多。如果拒絕支付,不只派人來查帳、停水、斷電、消防檢查、公安演習,任何想像不到的事情都可能會發生,逼得台商不得不花錢消災以求平安。
所以說在大陸的台商賺錢嗎?也許應該分兩個層次來看,大陸台商設在第三地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帳面上都有不錯的利潤。設在大陸境內公司,虧本是正常,一來是會計作帳使然,二來可能是各種攤派太多,想要賺錢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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