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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期 2001/9/24 -- 2001/9/30 財經專欄
 
卸任元首待遇宜制度化
黃耀輝  中華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
 

副總統的寓所預算引發風波,對政府的形象傷害不小,對社會人心的傷害更大。]

有關政府內部不和,是這些官員要學習改進的地方。真正的問題,是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的社會現象,竟也出現在這些領導人身上,讓民眾好不失望。社會上有一種不好的感覺,認為國家給予領導人的「禮遇」,從金錢的配置來看,已經超過安全、尊貴太多,還要爭來爭去,不脫「榮華富貴」的俗套。尤其現在國家財政困窘,經濟又陷於嚴重衰退,許多民眾連基本謀生都有困難,當事人卻斤斤計較形式上禮遇,不是在感覺和感情上離人民越來越遠嗎?


上位者宜帶頭過儉樸生活

就事論事,依照今年開始施行的〈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過去的禮遇並不包括副總統),卸任總統享有七大禮遇,包括邀請參加國家大典、依現任總統月俸按月致送終身俸、供應房屋及其設備、交通工具、處理事務人員及事務費、保健醫療、安全護衛等。除了第一項是「精神上」的榮譽待遇外,其他都涉及民脂民膏,但是支出完全沒有標準,因此從來就沒有「制度」。從常理判斷,只要卸任元首敢於主動提出要求,或者負責編列預算的公務員不好意思節刪,最後都傾向於從高編列。也因此,前總統李登輝卸任後的兩年住房耗費,就要花費納稅人三千萬元;再加上其他各項人事和車輛費用和待遇,共花掉一億三千萬元,乍聽之下,還真難以置信。

看事情本來就應該用「相對」的角度。我國元首的待遇僅次於新加坡,比美國總統還高,實在是說不過去。任何人退休的待遇基本上不應超過全能工作期間,現任總統待遇低於卸任元首,實在不合理。李前總統說這是以前早有的制度,和他無關。話是沒錯,但是在講究「虛禮」而非「實理」的台灣,按照人之常情,是沒有人好意思要長官減薪的,不但如此,陳總統自動減薪後,為免為難李前總統,新政府還主動將「卸任總統之終身俸月支數額高於現任總統月俸時,按原月支數額致送終身俸。」寫在禮遇條例中。因此,除非靠當事人能夠體恤民情,主動調降薪資,否則弄得立法院來修改禮遇條例,就實在很難看,對卸任元首的尊嚴也是一大傷害。陳總統當初自動調降薪資,贏得民眾的讚譽,李前總統難道沒有看到直指人心的層面,求人不如求己?

外國的月亮似乎比較圓

再看看美國退休總統的案例,卡特積極投入社會服務工作,幫人蓋房子的照片傳為美談;雷根因為患有老人癡呆症而避免露面,以免影響形象;柯林頓到處演講、寫書,不再過問政治。每個作風不一,但都在「制度化」的禮遇下,過平民百姓的生活,堪為我國卸任元首的表率。

為維護卸任元首的形象,維持應有的尊嚴與安全保障,以及避免沈重的財政負擔,立法院應當根據國際標準,趕快建立制度化的〈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明確訂定各項人員、房舍與金額配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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