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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經濟」(knowledge-based economy)一詞自從在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的報告出現以來,已成為大家耳熟能詳的名詞,而且影響深遠。不但企業轉型、再造,都以在知識經濟的環境下為設計重點,政府部門更是提出各種措施,希望能將整體經濟帶往知識經濟體系,我國並且宣佈今年為「知識經濟元年」。
知識經濟在觀念上是指直接建立在知識資訊的激發、擴散和應用上的經濟,最直接的例子便是製造業結合知識型服務業之後,發展出新的產業競爭力並提高產業的附加價值,所以知識型服務業的角色日益重要。而知識型服務業一般係強調在技術層次,以提升製造業生產力、競爭力的服務業。
根據OECD的看法,知識型服務業包括運輸倉儲及通信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業、工商服務業、社會及個人服務業等四個行業。不過,這只是概稱。實際上前述四大行業有許多細業是屬於勞力密集行業,有些則是傳統產業,並非知識型服務業。例如公路客運、個人計程車、代理商即屬於傳統產業;而電話秘書、小說出租等行業則屬於勞力密集或低技術水準的產業。因此,知識型服務業的定義應更具體。
一般認為,知識型服務業應有較多的經費從事研發,在人力資本方面的投資也應相對較高。我們以實際資料來觀察,從財稅資料中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資料中,各種產業研發經費、人才培訓經費分別占營業收入的比率來看,發現在工商服務業各細業中,管理顧問服務業、程式設計業、系統規劃設計、套裝軟體設計、產品設計等的研發經費,相對較其他工商服務業為高。
以1999年的資料而言,程式設計業的研發經費比率高達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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