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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期 2001/9/17 -- 2001/9/23 財經專欄
 
把餅做大,中央更可收放自如
黃耀輝  中華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
 

行政院最近決定調降九一年度分配稅款比率,使台北市的統籌分配稅款減了3%,高雄市則增加8%。在一連串彩券、棒賽、搶水事件下,此舉不但引起台北市的反彈,也使民眾產生政黨鬥爭的聯想。
雖然行政院表示明年會做出更公平合理的全盤性調整,北、高兩市以後的統籌分配稅款可能會進一步減少,但行政院倉促的決定,確實使統籌分配稅款的制度受到傷害。


惱人的統籌分配稅款

至少,行政院所根據的「北市生蛋,其他地方拉屎」理由,實在是沒有道理。因為營業稅早已改制為國稅,中央政府負擔更多的責任;而且如果比照這個模式,則根據高雄市和鄰近縣市的污染外溢問題,高雄市也應多分配財源給這些縣市才對。更何況,已經有空污費等專款專用於環境污染防制的財源,統籌分配稅款實在沒有必要扯這些問題。

當然,就事論事,如果總財源充足,則財政劃分只需解決「分配」問題即可。偏偏今天地方財政面臨的是「既患寡,又患不均」,因此,只要統籌分配稅款無法滿足地方政府的基準需要,任何再奧妙、複雜、科學的分配公式,都是治絲益棼的幌子,因為患寡的問題,不能靠「挖東牆,補西牆」的方式解決。若要徹底、全面地解決目前地方財政不均,還是應該從源頭著手,就是把統籌分配稅款的「餅」做大,大到地方政府的基準需要,包括編制內的人事費,無論是基礎教育、消防、警政和一般公務人員的薪資都能支付,而且基本的建設和社會福利支出都要有起碼的滿足。事實上,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地方政府的基準財政收入不足支應經常性支出時,應由其所獲分配之統籌分配稅款予以優先挹注,可見目前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從來就沒有滿足過地方政府基準需要的不足之處,這也是當前問題之所在。因此,未來如果要全盤解決地方財政困窘和不均的問題,應該先好好定義基準需要、自有財源,並調查計算清楚各地方政府的基準需要額度,再算出中央政府應提撥的統籌分配稅款總額度。


責任和權力一併下放地方

如此一來,現行只提撥40%營業稅做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主要財源的規定,勢必要再調高到足夠地方所需為止。

當然,中央政府必然會以財政困窘為由,不願朝此方向修正。但是如果朝樂觀的角度思考,中央政府可以趁此機會將責任和權力一併下放,則對地方政府的補助款可以減少,地方政府以後也就沒有伸手向中央要錢的理由,反而會更知努力開源節流。中央政府也可以不必為了地方政府食指浩繁而傷腦筋,也就不必擔心什麼「手心手背都是肉」這些問題,專心做好中央政府本身的開源節流,改善自己的財政。權責劃分清楚,政治因素自然消除,財政劃分才算是真正的制度化,從此大家也就不必擔心政黨輪替,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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