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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期 2001/9/17 -- 2001/9/23 論衡
 
給與不給之間
綠草  
 

記得那天從醫院掛完急診後一人在車上假寐,先生則去收費亭繳納停車費。突然間,一位看似流浪漢的陌生人衝至門邊,在我還來不及反應時,他已開門向我索取五十元。當時第一個反應是用最大的力量把他推開並將門關上,隔著緊閉的車窗向他搖頭。只見他似乎無所謂的,再向下一個目標重複同樣的動作。

事後想想,只是區區的五十元,如果能讓他飽餐一頓,那也是好事一樁,為何我要拒人於千里之外,我不停地責怪自己。但是,說真的,他那滿頭亂髮,未刮的鬍鬚,骯髒的衣服及難聞的體味,在在都讓我害怕;加上當時手上的皮包有著現金將近三萬多元,如果他強行搶奪,生病中的我也沒有體力去追捕。於是我不斷地告訴自己,我還是一個有愛心的人,可惜我的愛心無法發揮在每一個人身上,尤其一個我會對他避之唯恐不及的人。這樣的安慰使我原諒了自己那時的冷漠,不再心存愧疚。

事後經過同樣的路段,還是見他一間一間店家,一位一位路人的「掙」他的生活費,我不知道我該不該「還」他我那時未給的五十元,當我內心還在猶豫時,他卻因亂開人家車門而被車上的兩位年輕人狠狠揍了一頓,年輕人帶著厭惡的表情告訴他:「有手有腳,要錢自己賺,我們沒欠你,少來乞討。」

是啊!他四肢健全,如果總是這樣強行索錢、不勞而獲,實在沒有道理。我開始覺得我沒有給那五十元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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