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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晃晃好了,我這麼告訴自己,否則搞不好有一天我被人發現悶死在床上。悶死?聽起來就很遜。
撐著把五百萬的大傘,趿著拖鞋,我「漫步在小雨中」--聽說這樣挺浪漫的。只可惜,我這個俗人還是看不出浪漫在哪裡,幾分狼狽、邋遢倒是有的。其實我也不在乎什麼浪不浪漫。一個人嘛!浪漫個啥?
沿著破破碎碎的紅磚道,漫無目的地走著。經過垃圾堆,見到撿紙箱的老阿伯,相對於我的渾渾噩噩,心底不由得泛起一絲罪惡感。
看看馬路、看看天橋,決定今天走天橋。走到天橋正中間,忽然想起什麼似的,我停下腳步,扶著欄杆往下望。傍晚的街道,迷濛的天光因著下雨顯得有氣無力。雨點打著傘面,滴滴答答、急促而微弱。蜿蜒遲滯的車陣,歪七扭八的排列在積水的馬路上,車燈有的亮有的沒亮,機車騎士穿著紅黃藍黑各色雨衣努力的穿梭在車陣間。沒來由的,這樣的景象令我感到極度荒謬,我竟忍不住大笑起來。走過天橋的行人望了我一眼,彷彿什麼都沒見到似的繼續往前走,一如我所預期的。
想起小時候到過這個城市,晚上最喜歡站在天橋上往下望,一排黃光川流而來,一排紅光迤邐而去。而現在,我只是呆呆望著眼前零亂破碎的車流,心中微微悵然,好似失落了什麼重要東西。可以肯定的是,這個城市並沒有太大改變。我想,也許是我離這個城市太近了。又或者,是我離小時候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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