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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期 2001/9/3 -- 2001/9/9 真相
 
香港《基本法》的尊嚴被踐踏
和平請願的公民權利被無理剝奪
方寶平  
 
在日本,也展開了救援法輪公學員得活動。(攝影/蘇昭蓉)

8月25日當天,有十名香港法輪功學員在中共駐港聯絡辦公室外展開靜坐絕食請願,聲援被迫害的大陸法輪功學員,同時也敦促全球各界重視中共嚴重侵害人權、迫害不斷升級的事實。中共在監獄與勞改所凌虐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的手段已極端殘酷與變態,令人髮指。

因為馬三家勞教所超期關押的一百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目前已在獄中絕食多日,為了聲援他們,所以十名香港法輪功學員採取較為「強烈」的絕食請願方式。呼籲緊急救援處於生死關頭的大陸法輪功學員。

然而,「強烈」的只是其請願的意志,但在請願的表現形式上,香港法輪功學員仍然是採取法輪功典型的「靜坐請願」方式。他們如老僧入定般靜靜的坐在那裡,甚至連眼睛都是閉上的。與世界各地頻頻出現的暴力示威事件相比,香港法輪功學員的寧靜請願堪稱是一種奇蹟或典範。再者,他們以不吃不喝的苦行精神,企圖拯救陷於生死關頭的大陸同修。這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高貴情操,在當前重利輕義的社會中,已相當罕見,也因此格外感人。

然而遺憾的是,下午一時許,香港西區警署指揮官卻帶領大約80名警員,突然採取強制驅離行動,由多名警員將法輪功學員抬上警車帶走。其間,法輪功學員並無任何反抗,甚至在被抬起而雙腳懸空時,依然維持其靜坐盤腿的姿勢。絕食請願者被帶回警署後,於晚間獲得釋放。但香港警方表示,他們會研究是否要起訴這十名法輪功成員。

香港警方發言人對外界表示,採取驅離行動是因為法輪功學員的絕食請願行動,對公眾造成滋擾。但香港法輪功發言人簡鴻章卻指出,這十名法輪功學員事前已將靜坐請願的行動知會警方,且由於請願人數不足五十人,依照香港法律的規定,不須提前申請。簡鴻章還強調,靜坐請願者已預留出相當大的行人行走空間,不會阻礙街道,而無聲的靜坐請願,更不存在滋擾市民的問題。

香港法輪功學員因此高度質疑,警方是受到中共的政治壓力,才對此寧靜與和平的請願採取了強硬驅離的手段。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也強烈批評警方以滋擾市民的牽強理由驅離請願者,他也對警方企圖起訴該十名法輪功成員表示強烈不滿。

香港《蘋果日報》的評論也對此提出質疑,認為法輪功學員的請願行動,乃屬香港《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權利的行使,且他們既沒有任何暴力激進行為,甚至連喧嘩都沒有,完全是一種和平的請願,如果連這樣和平表達意見的權利都要被無理剝奪,那香港《基本法》的尊嚴何在?

中國大陸司法體系最為世人所詬病之處,就是它只是政治的延伸,實質上完全服從於中共國家領導人的政治需求,毫無獨立性可言。當中共領導人有政治需求要達成時,司法就成了他個人的工具,司法的正義與公平性立即遭到嚴重扭曲。我們實在不願看到一國兩制後的香港,在司法正義與公平性上,逐漸降格到中國大陸的水準。然而,香港當局若無法自重,無法有擔當有骨氣,而只知一味的向中共阿諛諂媚,自甘墮落。那麼也許有一天,香港真的會完全的「內地化」或「大陸化」,屆時一國兩制將成為21世紀最大的政治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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