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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 名: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成就 作 者:道格拉斯‧諾斯 譯 者:劉瑞華 出 版:時報出版
本書原作者是1993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之一的道格拉斯.諾斯(Douglass North)。諾斯在這本書中,企圖提供一個理論架構,分析為何經濟體系在長期中會呈現分歧的類型,為何表現不佳的經濟體系得以繼續存在等等問題。 諾斯認為,不同經濟體系起始條件的差異,無法圓滿解答上述的問題。答案應是不同的經濟社會採行不同的制度,以及不同的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能力有異。但是,表現較差的經濟體系,為何不轉向較有效率的制度呢?
諾斯發現,有兩種力量阻礙此一轉變:一是制度變遷要動到正式規則(如法律)、非正式規則(如習俗)與執行規則的效力,而「非正式規則」與「執行」只能緩慢調整;另一個阻礙,是制度內的學習效果與各種規則之自我加強效果,造成制度運行的報酬遞增(越久越有效率),終而使制度施行後會逐漸根深柢固,難以扭轉。
既然經濟的成就繫於制度因素,經濟史家的要務乃在於探索制度本質、制度變遷以及經濟變遷之間的關係。
做為一個台灣經濟史的研究者,我特別關切諾斯的理論能帶給台灣經濟史研究何種省思。
台灣經濟史有兩個關鍵性的發展階段。第一個關鍵性階段發生於十七世紀上半葉:那時台灣經濟在生產技術上,從原始漁獵進入傳統農業體系;在生產組織上,從原始部落集體生產制演變為家庭生產制度;在經濟關係上,由自給自足的型態進入市場經濟體系。
第二個關鍵時刻出現在十九世紀下半葉以後,此時經濟逐漸從傳統型態轉入現代體系:這時農工業的生產活動逐漸分離;現代式的工業生產組織、關係、技術漸漸普及,提高了工業的生產力;農業的生產部門與研發部門分離,又有工業部門提供新的生產要素,加速了技術的變革,也提高了農業的生產力;分工促使生產力提高,進而又促成更深的分工程度,並且加強個體之間相互依賴的程度。
這些轉變能順利完成,自然有賴分工制度以及分工的規範之出現。對於台灣歷史上的重要制度,例如租佃制度、土地所有權制度、貨幣制度、專賣制度等,傳統經濟史家完成了不少有價值的研究。然而這些研究的重點往往只限於制度本身的描述;舉例來說,日治初期的土地改革、廢除大租權,必然造成財產與所得的重新分配,從而對經濟發展造成相當影響。但到目前為止,對廢止大租權的研究,僅止於改革的動機與過程。並未再進一步探討其對財產與所得重分配,進而對經濟發展之影響。
過去的研究也都主張日治時代菸酒專賣和糖的專買制度,降低了台灣人民的生活水準。這些制度對台灣人民生活可能有直接的剝削效果,也可能促進經濟的發展,間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準。然而相關研究並未確切估計這些制度的直接或間接效果。對於這些制度,我們所關心的不只是制度的本身是什麼?也想認識制度如何形成以及制度如何促成台灣經濟長期、持續且快速的發展?因此,諾斯的理論,也提供了台灣經濟史研究珍貴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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