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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期 2001/8/27 -- 2001/9/2 真相
 
天安門自焚疑案真相大顯
方寶平  
 
2001年6月法輪功學員在丹麥某廣場徵集「救援中國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簽名。

今年1月23日,天安門廣場發生震驚世人的自焚事件。事發之後,中共新華社在案件尚未經任何司法調查之前,即一口咬定此事乃法輪功所為。緊接著,中共官方媒體即以鋪天蓋地之勢,反覆在全國各地大量播放自焚鏡頭,並將矛頭全部指向法輪功,以達到中共所期盼的徹底抹黑法輪功的目的。這半年來,雖然中共仍一直宣稱自焚者是法輪功學員,但是從許多不斷展現的證據與線索中,自焚案的真相已昭然若揭。


真正的法輪功學員不會自殺

事發後,中共官方媒體記者在醫院採訪自焚者,並與自焚者一搭一唱,讓自焚者親口說出自焚是為了要升天。然而,翻遍法輪功的書籍,只看到法輪功堅定反對任何自殺(包括自焚)的法理,卻看不到自焚升天的說法。法輪功訊息中心也公開表示:所有認真讀過法輪功主要書籍《轉法輪》的人士都非常清楚,法輪功學員堅持「真、善、忍」的修煉原則,反對任何形式的殺生,更不會如此殘忍地對待自己的生命。因此,自焚者極可能並不是真正的法輪功學員,而是被中共誘騙來假冒法輪功學員,藉以污衊抹黑法輪功的無知民眾。


假冒法輪功學員
的劉春玲被公安所殺


為查明自焚者到底是不是法輪功學員,美國著名的華盛郵報的記者菲力蒲‧潘(Phillip Pan)追蹤到自焚者劉春玲的家鄉開封進行調查,並將結果寫成題為「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國的黑幕--當眾自焚的動機乃為加強對法輪功的鬥爭」的驚世調查文章。其中指出,劉春玲生前在夜總會靠陪吃陪舞謀生,並曾不時毆打老母和幼女。更重要的是,她的鄰居說從來沒有看見劉春玲練過法輪功。事實上,若將自焚當時的錄影帶以慢速重播,可清晰看到自焚後劉春玲站了起來,緊接著被人從後方用重物猛擊後腦致死,而從重物襲擊的角度來看,殺害劉春玲的應該就是錄影帶中一位身穿軍警大衣的公安。


是救火還是演戲

更離譜的是,新華社報導:「自焚者點燃火焰後,4名警察立即取出滅火器,一分鐘不到,就迅速撲滅了火焰。」我們不禁懷疑,除非事先安排好要上演這齣自焚醜劇,否則事發當時怎麼可能恰好有4名警察背著滅火器在一旁巡邏呢?世界各地的大型廣場中,那有警察會背著笨重的滅火器在巡邏呢?這太不合常理了。

再者,在錄影帶畫面中,還有一個拿著滅火毯的警察。他像是為了拍照而擺好姿勢,沒有緊急撲火的運動感,顯得很悠閑。他拿著的滅火毯是靜止下垂的,似乎只是個照相的道具,而不是滅火的工具。這樣的鏡頭場面發生在整個突發事件的一兩分鐘以內,說明攝影記者和警察事先已經排演好,是在演戲,但是卻演得不好,不夠逼真。


受害者手術後唱歌
違反醫學常識


還有,自焚者身上著火,周圍溫度很高,當事人吸入灼熱的氣體,會燒傷聲帶與氣管。但中共電視台畫面中的自焚生還者王進東卻能聲如洪鐘地喊叫。另一個叫做劉思影的自焚生還小孩,報導中說她作了氣管切開手術,但她卻還能聲音清脆,中氣十足地接受採訪,和中共官方媒體記者一搭一唱,說出自焚是為了要升天的污衊法輪功的話。具有醫學常識的人,若稍加思索,就會明白這一切都是在作假。就因為是在作假,所以會露出馬腳。


導演整個自焚案
就是為了打擊法輪功


凡此種種證據與線索,都直指自焚案是中共自導自演的醜劇。目的是要給法輪功扣上反生命、反社會的罪名,藉以挑起大陸人民對法輪功的仇恨,打擊人民對法輪功被殘酷鎮壓的同情,達到削弱法輪功的社會支持力量的目的。


假冒者遲早會被殺害滅口

8月17日中共當局又將當初自焚案的生還者判處了有期徒刑7年至終身監禁。這顯示,中共似乎刻意不讓這些生還者回歸社會。分析家認為,這齣中共所導演的血腥自焚醜劇,其劇中的參與者,也就是知情人,不管他們當初是如何被騙(或被威脅利誘)到天安門廣場去充當一個角色,其往後的日子肯定都不好過。

也許自焚者是一位死刑犯,中共允諾在他演了這齣自焚獲救的劇本後,就可以獲得減刑出獄;也許自焚者是一位失意潦倒,已經活不下去,而想要自殺的社會邊緣人,而中共允諾在他演了這齣自焚獲救的劇本後,就可以獲得一筆極大的財富,從此脫離困苦,過著奢華的生活。因此他們決定充當劇本中的一個角色。

但是他們都忽視了中共政權根深蒂固的殘酷與欺騙的本質,因此他們不但不會獲得被允諾的減刑出獄、財富...等好處,反而中共會為了避免其對外吐真言,而將他們監禁在與世隔絕的牢獄中。然後,當世人已逐漸淡忘此事時,他們就會被殺害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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