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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期 2001/8/27 -- 2001/9/2 財經專欄
 
試揭台灣攤販的面紗
王素彎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台灣經濟成長的進程與其他先進國一樣,先是以農業為主,再發展到工業社會,目前則是服務業掛帥的產業型態。在每個階段,產業特性不同,環境有別,而人們回應失業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在以農為主的社會,農村是經濟不景氣時吸收失業者的重要部門,所以失業不完全顯現在統計資料上;而現在的人面臨失業時,經營攤販被認為是一條出路。不過,由於攤販是地下經濟的一種,在歷次工商普查中也都未被列入普查範圍,所以各界對攤販所知有限。

為了彌補此一缺憾,行政院主計處自1988年起,每隔5年對無固定營業地點、半固定性或無門牌號碼的固定攤販,進行「攤販經營概況調查」。最近一次是1998年的調查。我們就以該次調查結果來對攤販進行基本了解。

在所調查的攤販中,平均每家的就業人數為1.5人,其中只有3.2%雇用外人幫忙,亦即有96.8%的攤販都是自己與家人共同經營。而攤販主要的年齡分佈以30歲至39歲及40歲至49歲較多,分別占27.63%及32.75%;未滿30歲者也有11.62%。業主從事攤販的理由,有38.5%的人是因為經營較自由。因為沒有其他適當就業機會而從事攤販的比重,達到23.6%;另外,欠缺謀生能力而從事攤販的比率,也有16.5%,兩者合計的「非意願性」從事攤販的比例高達40%,由此可看出攤販是失業者的重要選擇。

可能因為再進入職場的競爭力降低,也可能已在攤販的經營上獲得滿足或成就感,所以即使是非意願性從事攤販的業者,在未來一年不打算轉業的比重高達75.4%,而且隨著經營年數的提高,攤販轉業的可能性愈低。

攤販業者原為自營作業者(含無酬家屬工作者)與受雇工人的比重高達73%,其中受雇者有一半來自製造業,而有16.8%來自營造業。至於自營作業者則主要來自商業與農林漁牧業。所以,早期具有緩衝失業功能的農林漁牧業,現在已非重要選擇。

一般而言,攤販是地下經濟的一種。不過,如果有固定攤位,也繳交營業稅,則攤販就不是地下經濟了。攤販業者也希望透過政府規劃,或增設攤販臨時集中市場,合理放寬有照攤販。另外,從攤販對於失業者所扮演的蓄水池或緩衝器的角色來看,攤販對經濟的貢獻也應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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