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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期 2001/8/27 -- 2001/9/2 論衡【媒體觀察專欄】
 
拒絕收視率排行榜只是第一步
張錦華  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
 

最近看到幾則有關收視率的新聞,很有意思,特別跟大家分享一下。據報導,為了避免惡質的收視率競爭,四家無線電視台近來有志一同,將趁著與收視率調查公司(AC 尼爾森)簽訂新約時,主動要求未來不要再做每日收視率的排行榜報表,最快可望在九月起實施。

基本上這是一則令人欣慰的消息,因為眾所週知,國內電視生態的惡性競爭的一個根本原因,就是在於惡性的收視率排行競爭,因為廣告公司是依照收視率的數字與排行來訂定廣告價碼。於是收視率成為電視公司衣食父母(即廣告廠商)的太上老君,節目製作人所有的心血智慧灌注的焦點就是收視率是否上升了、是否超越了他台?至於什麼社會責任、文化使命、道德理想全部不敵對收視率的膜拜。

然而,可悲的是,媒體人完全依靠收視率,但卻極度誤用收視率。由於收視率是一種統計調查,目前AC尼爾森全台灣的樣本戶約有一千四百戶,抽樣誤差至少仍在二個百分點上下。也就是說任何一個收視率數字的前後百分之四都可能在誤差範圍之內,拿來比較是沒有什麼意義的。然而電視台的主管和節目製作人卻完全不顧調查分析的專業知識,甚至為了零點幾的百分點而喜怒哀樂。

於是前兩天曾經出現過這麼一個好笑的新聞:八月十六日的新聞稱中天新聞台「李敖大哥大」節目的AC尼爾森收視率調查,贏了李濤同一時段的「2100全民開講」,雙方差距是0.14個百分點,電視台顯然因此興奮不已。然而八月十七日又出現一則新聞:「2100全民開講」又贏了「李敖大哥大」0.04個百分點。

其實,這兩則新聞可能都是垃圾新聞罷了,因為這些數字差距根本是在抽樣誤差範圍之內。舉例來說,如果現有的抽樣戶是1400戶,只要有一戶電視台轉台,就可以有0.08個百分點的差距!這一戶居然就可以決定了雙方輸贏嗎?
可嘆的是,電視台居然為此沾沾自喜;更可嘆的是,堂堂大報的記者居然寫出這種沒知識的新聞。寫到這兒,一定有人問:是誰教出這些媒體工作者呢?各大專院校新聞傳播科系的老師們(當然作者也忝為其中一員)是不是負起責任了呢?

確實,我們的整體媒體工作的素質均有待提高,各個環節的教育者、把關者、第一線工作者都需要自我反省:我一定會把這個案例在課堂上與同學討論的。

由以上簡短的討論,我們可以看出,如果電視台拒絕再將收視率排行做為電視節目競爭的唯一標準,很可能就可以發展一些其他的多元價值出來。其實,AC尼爾森在其他國家的服務是不提供排行榜比較的。國外的媒體希望比較的是其收視分眾的構成,例如不同的收入、教育程度、專業取向等,這些分眾市場的產品偏好度是不同的;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國外媒體雖然也有八卦節目或雜誌,但是品質好的媒體從不隨波逐流,因為各有其閱聽分眾與廣告市場。

要讓國內電視生態轉向良性競爭,去掉收視排行榜僅是一個起步,如何同時發展對收視率專業的認識、並更細緻的分析觀眾分眾區隔、並調查其他的對內容評價的指標測量,例如欣賞度、信任度等等,我們才有可能期待電視節目的品質真正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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