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詳細內容
第 20 期 2001/8/20 -- 2001/8/26 財經專欄 【經濟講義專欄】
 
消費者剩餘
張清溪  台大經濟系教授
 

如果說你每次去買東西,不管買什麼東西,你都賺了。你相信嗎?我沒說錯,你一定不信!對吧?但是,你確實是賺到了。不信就請繼續看下去。


買就賺,賺什麼?

「買就賺」,這有點像街頭賣膏藥者大聲吆喝的台詞。這可能嗎?到底賺了啥?賺誰的?難道是賣的人虧的讓你賺了?
首先要說的是,你賺的不可能是賣方虧了;道理很簡單,「虧本的生意沒人做」,所以賣方也一定有賺頭,否則他何必辛苦賣給你。下次我們會介紹「生產者剩餘」,那時會更清楚:任何成交的買賣都是買方賣方雙贏的。
不過,到底消費者賺了什麼?

所謂「消費者剩餘」,就是消費者願意支付的最高價碼與實際支付價款的差額。「實際支付」的就是市價;那什麼是「願意支付的最高價碼」呢?簡單地說,就是消費者的滿足程度。例如,你想吃蘋果,一個蘋果給你的滿足程度值30元;你到市場上一看,一個蘋果賣20元。你買不買?買!用多少錢買?20元。那不就「賺」了10元了嗎?這10元就是你的「消費者剩餘」。


多買多賺,韓信將兵?

既然買就賺,那我們是不是來個「韓信將兵,多多益善」,把所有的錢都趕快拿去買東西呢?當然不是。我們講「買就賺」,是從事實面而言;它的道理倒應該是「賺才買」,也就是說,有消費者剩餘的機會,消費者才願掏錢出來買! 譬如前面舉的例子,如果吃個蘋果給你的滿足是15元,面對市價20元你就不會買了。為什麼?因為:沒有消費者剩餘嘛!

自願交易就有消費者剩餘,被動消費則否;這個道理有點像我們過去講的「低價對消費者有利,但官方去強迫價格降低,卻會損害消費者」的市場機能,因為官方強迫降價,價是降了,但消費者買不到東西,故反而不利。


福利經濟學的利

消費者剩餘讓消費者知道,他買東西是出錢了,但卻也賺到了;經濟學講消費者剩餘,就只是要讓消費者這樣自我安慰嗎?當然不是。消費者剩餘是「福利經濟學」裡討論福利多少的最重要判斷標準之一。

經濟學通常以「科學」自居,就是避談「價值判斷」,只談純事實。例如講加入WTO會產生改變進、出口。但這到底是「好」還「壞」呢?這就涉及「價值判斷」了。討論這好壞的,就是「福利經濟學」。而判斷好壞的標準是什麼呢? 「消費者剩餘」正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指標。一般而言,「消費者剩餘」與「生產者剩餘」合計,就是社會的「總福利」水準;總福利越大越好,越小越不好。

Copyright © EpochTimes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